各位专家好: 我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个姐姐有个大哥,我爸爸妈妈都在世目前但身体都不太好了,家里兄弟姐妹要求我来照顾我的爸爸妈妈并把目前我爸爸名义下的房产都分配好,经过商议我补偿了我大哥和二姐一笔钱款,然后家人都同意把我爸爸目前名义下的房产给我继承,家人决定如下: 1、我的大哥和二姐愿意签署一份
婚后,女方在男方户口地区买房,女方父母出了总房款的60%,剩余房款小两口贷款还,房产证写的是小两口的名字,要是万一离婚了,女方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用不用公证一下,怎么公证,什么时间公证
我和老公做了五年加工厂,早在二年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资金不足是我婆婆出资二十万付了首付,房贷是我们夫妻共同向银行房贷、现因我老公有外遇有想法离婚,如离婚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父亲去世多年,留有一套房子,没有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名字,现在老太太找了个老伴,这是很支持的。现在他们准备登记结婚,那老伴也有子女,万一俩人一方去世以后,对于房产应该咋分配的?能不能产生啥纠纷?有没有啥比较好的办法? 先谢谢了。坐等解惑。
遗产是单位房产,分割中领导出示意见,造成分配不公,应如何赔偿?
遗产是单位住房,分割中领导在子女之间协调有明显倾向,造成分配不公,应如何赔偿?
律师先生(女士),您好! 家有兄弟三人,于2005年在当地镇上买房(私人宅基地,二间二层,三兄弟均未婚),实际成交3万5千元,后加了一层,连装修总共花费5万5千元(其中老二出资2万,老大和老三共出1万,其余是父母凑另加上先前几年几兄弟工作寄回家的家用钱).现在三兄弟都结婚了,老三入赘,去到女方家,户口也随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