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公公婆婆二人分别于1978年、1979年赴黑龙江省支边,由于身体不适应东北寒冷气候,于1987年返还家乡,户口因涉及到养老金的问题未迁回家乡。在熟人介绍下购买了一套私房,并都到村干部的认可,房款当时已付清,土地证当时已办,房产证因资金有限未及时办理,双方协商以后再办,并让我们放宽心对方把房产证放交予我们保管,同时购房合同,公证书均有。之后的几年里,(房子已经装修改造多次,至今已经住了17年了),我们不断催促对方过户,对方均不理睬,反倒反咬一口,说我们的房产证是偷他的。现在对方在我们不知情的的情况下登报遗失房产证,并且已到审批中心申请补办房产证,律师,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一朋友将自建的农村房屋及屋后的小水塘出售给非本村人,朋友水塘已使用了十几年,现在购房者要在水塘上面翻建房屋,村里有人阻拦说塘是他的(此人十几年前只在水塘养了一年鱼),他自己要建,因水塘已写入购房合同,如水塘这块协商不下来,买房者一定要,我朋友算不算违约?对方要赔偿损失怎么办?谢谢!
10多年前我家将房屋卖给了同村的杨某,当时写了协议但是没有村委会的签字和盖章,这10多年杨某可以过户但是一直没有过,房产登记还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拆迁还要父亲签字才能生效,由于双方没有协商好,杨某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们一直没有要回房子的意思,请问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吗?
我村有一部分土地,被村上的几人合伙买了,合同大家都签字了,合同中没有写明钱如何分配钱,现在,就分配问题有纠纷,而且他们都准备动工了,请问他们这样未付款动工合法吗,法律有没有明文的规定如何分配?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
某农村集体土地存在权属纠纷,2010年进入司法程序,但在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出卖土地用于水厂建设。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是集体的闲置土地,没有具体分到各户。 当地政府是否有权出卖村里的集体土地,需要卖的话要经过村民同意不?
请问农村房屋土地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以后,又因之前的买卖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要求撤销原房屋买卖合
请问农村房屋土地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以后,又因之前的买卖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要求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