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结婚五年了,已有一子5岁了,现在又怀孕6个月了,而就在这时我妹妹提出离婚,而且还说自己外面有女人也已经怀孕了,要求我妹妹打掉孩子,要与我妹妹离婚。 这样的情况我该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用法律来惩罚他。我可以告他重婚吗,我要让他为他的行为负责。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 未满十八岁就结婚 现在已经十年 有一个女儿 结婚不到一年丈夫因工伤至三级残废 导致性格孤僻 怪异 总是怀疑妻子有外遇 四年前妻子由于实在承受不了而向对方提出离婚 对方却一直以死相威胁 软拖硬抗 无奈之下 妻子选择逃避 离开 现在妻子有了新的家庭 和孩子(未领取结婚证)中途也不停的提出
朋友在1997年结婚,由于同老婆感情不和一直外出,曾多次提出离婚,女方不肯。在2004年朋友在外同另一女子有事实婚姻并生了一子。当时没有追究重婚罪。在2005年朋友和老婆已有正式协议离婚,请问事情过了5年,有关部门还能否追究当年的重婚罪。
朋友与妻子于两年前一审判决离婚,双方也都同意。但女方对财产分割不满,提起上诉。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于是离婚始终没有生效。且案子因为各种原因,至今未结。 后来,因为接触,我和朋友之间产生了好感。因为他们二人已经有一审判决在手,且根本无再和好的可能。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和朋友发展为男女朋友的关系
我是在儿子刚满2周时离婚的,法院判决儿子在上小学之前由我抚养,上小学后有他父亲抚养。如今儿子3周了,通过1年的观察,我觉得这样的抚养关系似乎对孩子的身心不是很有利,首先因为我们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2次上诉,时间1年)加上离婚后的1年,在这2年多时间里,他父亲没有来看过孩子1次,跟别说关心,可以说孩子根本不
我在公司上班六年了,公司今年六月才开始在成都给我们买的医疗保险,我七月份得了乳腺癌。我工作的地方在泸州,成都是我公司的办事处,得了病以后,问公司是否能报销,公司说医保要一年以后才可以报销。现在我全是自费。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告公司?公司给我签的合同一份都没有给我。
本人是自然人,有人在网上散步经过修改不真实照片侮辱我的人格名誉,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使我寝食难安,精神受到巨大压力。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现在我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我是某企业的集体工人,以前单位每月给发一百七十元生活费,保险由单位承担,今年开始由本段文件生活费降到一百保险个人承担一部分,还要上大病保险,这样我们就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还要补交二百多,我们都没有生活来源了这钱咋交呢?此协议还每人必签,如果不签这个协议就签一份自动放弃,现在都不知咋办了?再说单位每年都有
我和前夫是在他家拆迁后离得婚,现在我已离婚一年了,但户口还在前夫家没迁走现在我没房住是否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索要拆迁房。 但当时离婚时没得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