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拖欠我4个月的工资5个月的劳保。听说公司要卖给人家又听说要破产我现在根本搞不清是什么情况。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工资能全额要回吗?劳保能全部补齐吗?能略说的详细点。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我与3.8日起到北京市新侨劳务公司以派遣工的方式派遣到北京现代工作,当初签订劳务合同用的时候公司规定不能写日期。前段时间家中有事,在与公司领导多次协商请假事宜未果的情况下矿工两天,第三天去的时候公司领导电话通知说让我把工服,出入证,交过去,添离职申请表。然后本月发工资时公司领导以“直接不干”
本人在某公司培训两个多月。培训初期每位员工都签了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如犯公司规章制度无薪解雇。自问培训以来从未违反过公司任何制度。今天却无故被解雇,而且公司说只发放培训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求解???
我是5月10号入职现在的公司的,试用期三个月,昨天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说7月5号离职,可公司已公司忙不批辞职,说7月15号之前都不批离职。可我现在又了好的发展,必须在10号前离职,后来我让步到做到8号,公司主管、经理还是不给辞职,人事部给的建议就是自离。今天找主管字啊此正确,可主管就是说:“不管你说什么,都不
在此输入您的问题!企业老板无能经营,举债无数,为了逃债,转移资产到个人账户,在等待破产后,是否就可以把所欠的员工工资都不用偿还?按照破产法顺序,他已经没有资产清偿。因为他的所有明确的固定资产都已经抵押给银行或者高利贷者,但实际有人查明他个人账户有钱,那么员工是否可以拿到所欠近半年的工资?
我签了劳动合同,辞职书没批,于2013.6.5自离公司并没有发放5月份的工资给我,发工资日期是每个月的28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请问合法吗
2012年初的时候,我要辞职,老板为了留住我,承诺涨我的工资。但是涨的工资只发了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压到年底,一次性结清。还没有到年底,公司就把我辞退了。去找老板结算,老板说如果有钱会在下个月一次结算,没有的话分两个月算给我。结果还是没有兑现。最后找老板商谈,说还是每个月给一点。到现在只给了四个月,还
由于公司债务太多,有套房产被抵押给银行和担保公司,已被起诉,账号冻结,但是也不宣布破产,其他资产作为抵债转移到另一新公司,应收款也是由新公司收款,请问公司之前的两个月工资由谁支付?之前老板已经不见人影了,现老板也不承认之前工资。员工又不能私自收款,这好像是违法的,如果员工起诉之前公司,帐上有钱可以发
我在一私人公司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连工资表都没有,2011年公资8万,拿到手五、,还有三万是公司出的借条,2012年工资没发,今年到目前也没发,公司现申请破,请问我的工资该如何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