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现房位置是二楼,开发商赠送二楼商铺平台,物业告知平台属于公摊面积不能使用,可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1平面图上,开发商也将平台画入房屋平面中;也特别注明了特别提示:房屋平面图仅标示销售房屋所在位置,对与销售房屋相邻的附属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不做标示。那我是否可以将开发商画出的二楼商铺平台做为是纳入有效合法使用面积。
我在南宁某古玩城租凭了一间100m²的商铺,实际使用面积为12.66*7.55=95.58,商场说公摊面积为实际使用面积的35.7%,请问法律上有没有对公摊面积的限制,而且公摊面积的费用能不能与出租的面积的费用划等号,比如我租100元/M² 公摊是不是也能等于这个数值,这栋楼盘是4层商铺4层住宅
购买商铺正式合同需分别注明商铺的长度宽度,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已经付款三万元作为定金购买一处商铺,现在准备签合同了,但合同上只注明了商铺的面积,商铺的高度,没有户型图,未注明商铺的长度宽度,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商铺是框架结构,现在修出来的框架基本看出宽度,但不在合同上标注,会不会再将来留下什么隐患,让开发商钻了空子?
听说入伍后要注销户籍,那原来的身份证还是否能使用,如不能使用,那以前办理的一些事情(如银行存款、保险等)该如何办理?这些业务没有身份证是无法办理的,望律师予以解答
我住的是老式的石库门房,属于使用权房,最近楼上的租户想把房屋出租给人家,感觉很不安全,请问,此房屋属于使用权房可不可以出租?
A单位与B单位是不直接发生业务关系。A单位是生产和销售产品的,B单位是属于行业协会性质的,是以开展培训等业务为主的。但A单位因工作所需要B单位帮他做市场调查分析。请问:A单位与B单位是属于业务单位吗?最近B单位因开展培训业务需要到A单位所在城市开展,叫A单位联系人介绍培训和用餐场所——C酒店。而C酒店为了感谢A单
律师你好 我买的房子客厅的宽度不对称,相差大概有4cm。这样该怎么办。 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该怎么办。
是否可以属于职务侵占?报案是在公司合同所在地还是在业务人员所在地啊?
现公司有一业务公司发现其不能尽心尽职工作,去其管辖区域门店都不认识我公司这个业务员,故公司予以解聘,可他要求公司赔偿,后来公司又核实了他之前的活动费用近20000元,到店里无法确定是否真用到门店了,公司觉得这部分钱属于其私吞了,这是否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查下这些钱的真实去向?还有报案是在公司签订合同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