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到最近才发现面积有差异,而且差异大于3%,所以想向发展商追讨差额,但发展商以民法通则135条为由,说已经过了两年的追诉期,不予受理。是否有此项规定?谢谢!
购房合同上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规定 开发商自己写上:按照实际测量面积给钱。这样合法吗?岂非无论房子大小我们都必须买单,而开发商毫无责任吗?还有,合同上还写有:不可抗力的补充条约上加了一条说是特别约定的:自行约定可以提前或者延后三个月交房,而不视为违约。是不是说,无论怎么样,他们就可以毫无
合同有约定面积112.25平,结果要收房时售楼处打电话说测出来是117.71平.这多了5.46个平了.这个合理吗?合同上说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1或2 种方式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
在签订购房居间协议中,明确房屋税费由买家承担(卖家净得房款),上家名下事实上不止一套房,上家说他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帮助我们免去个人所得税的费用 ,同时在协议中明确写到“可以协助买家办理唯一一套住房”。 后来,上家说因各种原因做不了离婚,无法协助卖家办理唯一一套住房,但是他可以在交易中心查税的时候说是
我是二手房购房者。房屋卖家刚接到房,但房产证尚未批下来,房地产公司陈诺700日内下发房产证。 请问目前我们与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固定有效期限?如何预防卖房者一房两卖?如何预防卖房者拖延办理房屋过户。谢谢!
昨天的去搞网签的时候看到上面写着:建筑面积:131.73平方米,套内面积120.46平方米,阳台面积3.46平方米,分摊面积:11.27平方米。 明明去年订房的时候签定的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是136.75平方米。 如果按照网签合同算的话这肯定是要退5个平方的签给我的,但那个经理跟我说为了跟以前签订合同总价持平,现在跟我签这个网签合
我父亲购买了一套89平米的楼房 新房 按揭的 每个月都是父亲一个人付房贷,由于之前父母离婚了 但是两个人有和好的想法 但是没有复婚 因为父亲工作忙 所以父亲为了母亲所以将房主的名字写了母亲的名字 但是半年过去了 父亲无法忍受母亲的所作所为 一气之下赶走了母亲 但是房子是母亲的名字 而房贷是父亲独自一个人承担的
关于婚前购房问题 首付是男方出的 贷款呢是以后两家一起还的 但是现在还么领证 房子已经要交房了 眼看就要办理房产证了 但是我们结婚证还么领 我想问下 婚后 要是在加上女方的名字可以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是他的名字
三月份我们这边有一个新的购物广场对外招商,当时我租了一个店面,合同上写明按产权面积有18.72个平方,待我们前两天去办理手续时发现使用面积只有不到7个平方,面积太小根本无法使用,想咨询一下,商场方面这样算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