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和一个女孩晚上出去吃饭,看歌剧,还给女孩买了一双鞋子,后来回来的晚了,那个女孩说在外面开房睡觉,我朋友就误解脱了女孩的裤子,抚摸了女方,后来女方喊救命,被隔壁房间报警,第一次出警女方说是朋友,当时女方也走了,女方一人在房间休息,后来女方第二次报警说强奸警察再次返回把男方抓走,现在已经被检察院以强奸未遂批捕,不知道这个具体应该是那个罪名更合理,还有可能让案子回到强制猥亵吗?
出警派出所还做了笔录说那方身上有伤是女方的抓痕,不过女方没有伤痕。现在我们还有什么最好的办法来让事情走下去呢?现在聘请律师还能达到无罪吗?
我的哥哥去年三月份结识一个老乡女人已经45岁,不断给他发短信勾引他,后来两人搂搂抱抱两次,最后第三次2011年11月3日我哥去他家送买给她的中药结果不满意,当天晚上她叫她以离婚的丈夫,找人打我哥要一万,说他们公安局有人要私了还是公了,后来多次找人上门要钱未果,最后11月4日告他强奸未遂,。尧都区公安局于11月30日
一男的和一个认识没多久的女孩喝酒了很多洋酒,在送女孩回家的小区绿地上趴在女孩身上脱了内裤,没有发生性关系,有两保安做证人,也有路边摄像记录,女方咬得很紧。男的原来涉嫌强制猥亵关押在看守所,但后来又被改为强奸未遂,公安侦查阶段已经结束,已经将案子提交到法制科。 1,罪名的改变是否代表后果更加严重,刑期
我们是男女关系,现在要分手了,他要告我强奸,她手上有我的分泌物和强迫她的录音,以前都是她自愿的,强奸能成立吗、 我们以前都是在野外亲密的,有点强迫,之后她也没太在意,现在她要告我强奸。但是我们又没有发生真正意思上的性行为,她要告我能成立吗 我们现在还没有分手,我们双方还是相互称呼老婆老公什么的。我该
彻底迷茫,这到底属于强奸未遂还是违反治安条例。各种不同说法,谁能给个确切的
我和一个高中生女网友开房,开完房后半个月又提出开房要求,女网友不答应。我就在qq上和短信上威胁这个女网友说要把第一次开房的事散布开来但是未实施。导致这个女网友害怕失踪七天。躲到她男朋友那边去。后经公安局侦查找到这个女网友。这个女网友便以qq聊天记录和短信为证据,要告我威胁她去开房。做了这种错事我很后悔。
一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性交目的对一幼女实施强奸,但由于害怕幼女太小性交后事情暴露,后对其进行了肛交。现检察院在定性上与公安机关产生分歧:检院按“插入说”定为猥亵,认为嫌疑人实施了一次侵害行为可能判缓刑,不符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决定不批准逮捕;而公安机关认为对幼女实施了性侵害行为(嫌疑人承认为达到强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去年谈了个女朋友,她同意跟我亲热,然后我们就开房了,但是在亲热的时候我想进一步那个,她半推半就的,我要脱她内裤她挣扎了几下,我们有生殖器的接触但没插入,因为她强烈不同意,后来我就放弃了,请问这样犯罪吗
猥亵他人已经被治安拘留7天了。我抱了被害人,亲嘴,摸胸隔着衣服的,再无其他动作。被害人要求和解,但条件很过分,我们没同意。他们不服治安拘留7天,他们想上诉,强奸未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想问一下,这个法院会立案受理么?
猥亵他人已经被治安拘留7天了。我抱了被害人,亲嘴,摸胸隔着衣服的,再无其他动作。被害人要求和解,但条件很过分,我们没同意。他们不服治安拘留7天,他们想上诉,强奸未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想问一下,这个法院会立案受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