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现已退休,在其领取退休金的时候发现比其情况相近的同事工资要少很多。我父回想以往认为可能是其在94年至2000年缴纳养老金时出的问题,而且可能是厂方在其中捣鬼。具体情况如下: 94年时我父所在的工厂不景气开始对外搞承包,清理出一批富编人员成立了“劳务市场”(我父就在其中)。停发所有福利、只开基本工资的70%,早晚各报到一次,厂方还要求那些在“劳务市场”的人员在3个月内自己找到工作,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不得已我父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自谋生路,也就是自己缴纳全额养老金(包括自己的和厂方的都是我父个人缴纳)。可在签订合同时,厂方提出收取管理费,且其比例不低于基本工资+工龄的20%。在93年我父全年工资不足3000元,而厂方却收了我父1100多元的费用。 在其后的调查中发现厂方在收取管理费用之后,并未按约定全额为我父缴纳其养老金,最终导致其养老金要比与其情况相近的同事少很多。 我父每年都要去厂方缴纳养老金和管理费,每次厂方也都给我父打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其中还详细地填写了应该缴纳的管理费用是多少钱,预缴下一年的养老金是多少钱和补缴上一年度养老金的缺口是多少钱。每年都是这样缴纳,每年也都是这样给一张收据,上面填写上面那三项内容,直到98年都有补缴上一年度养老金的记录。 我父认为应该就是这一阶段出的问题,事后我父与厂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厂方都未给予答复。可能是我父找的勤了扰到了他们,最后他们给了我父一张由厂财务科出具的一份表格,上面列举了我父这几年缴纳养老金的具体情况。 但是经过仔细查看,我父发现,在每年我父缴纳的养老金后面都是有结余的。可是当时厂方在收取养老金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子的。我父每年都有补缴上一年度养老金的记录,既然是补缴,那么养老金缴纳的数额每一年就应该是一个确数,而不是在我父补缴完以后还能出现余额的。即便就是有余额也应该冲减到下一年的养老金中啊,但是厂方却没有,而是继续要求我父补缴养老金。就以次表中所列的96年情况为例,厂方代我父向社保局缴纳了1100多元的养老金,而这一年厂方实际收取了我父1600多元的养老金,期间就相差近500元。依此类推,每年都或多或少的有结余出现。我父认为这便直接导致了其养老金基数的减少,从而也就减少了我父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 我想请法律方面的朋友帮帮我,厂方给我父的那一纸所谓的养老金缴费情况表根本就是用来搪塞我父的,根本就不是实际情况。按照我上面所说的情况,我父应该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啊? 问题补充:我父已经去过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了调查,其缴费金额有点年份比国家要求的最低30%的比例还要低。社保局的意思是这个是工厂给缴纳的,你有什么问题去找工厂。社保这边已经就这个样子了,你要想通过补缴是不可能的,只能要求工厂对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我父也去了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意思是,他们只保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我父已经退休,所以不在其职责范围内,他们也没有办法。 去当地的法院,法院以工厂已经破产清算完毕为由,不予受理!
我在基层卫生院工作5年,每月工资扣除自己的一部分医疗养老保险,可是单位里没有交统筹的那部分,而且扣的个人那部分也没上缴。现在我们这里要医改,说是政府出资给我们把这块补上去。由于我要调动,医院里要我签协议,写明要是调动之前政府还不能出资解决,要我自己把欠缴5年的养老金全交了,不然不予调动。我想问一下,这
我是宿松县原饮食服务公司的一名下岗职工(正式工),从1996年开始到2008年止由单位全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因2008年企业改制买断,现我在本县邮政局再就业做临时工,此单位从2009年为我重新开户缴纳养老保险金至今。 1.考虑到正式职工的退休金高于临时工的退休金,我是选择自行续交原饮食服务公司的养老金,还是将原饮食服务
被辞退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以前厂里未交的养老金能否要求赔偿?
我岳父在一私企工作了12年(98-2010),今年9月单位告知他厂不开了要卖了去把工资结了,他去厂里只发了工资其他没任何补偿金。他曾去厂里交涉过多次,未过?98年到2002年间单位也未给其交纳养老金。请问如何能拿回他的补偿金和以前未交的养老金?
我母亲之前垫付的养老金 现在给返还银行要求本人去 可我母亲全身瘫痪不能说话 不能去 银行要求我们去公证 可去了以后公证处说因为老人不能说话没法公证 银行就不给返还 这样合理吗 有什么办法解决
我在公司上班12年之久,45岁那一年填了一些关于养老的资料,但是没有买。今年又说其岁数已过不给买,个人有没有权利提出让老板补去上一年不是因为员工个人误差造成而没有办理这一损失的补偿以及这12年以来对企业所做的贡献就算是离开企业,单凭这12年无间断的为企业赢取利益是否有权提出哪怕是终断劳动合同也有权利享有企业
我们是 弟兄2个还有个姐姐 我是老三 我哥哥生活水平比较好 就养老问题 我一直也承担 前天 我那81岁老母亲 失足摔成中风 每日需要人伺候 我哥哥的建议 我们3家 一家伺候一个月 其中 当那老母亲在我家 一个月时 哥哥补贴 400块给我 要不就 老母亲不在我家 依然在哥哥家
我奶奶78了 有两儿两女 我父亲是老大 我二叔从我爷爷死后就再也没来过(我爷爷的五七坟都没去) 奶奶 多次生病他都没来看望 却对爷爷留给奶奶的几万块钱垂涎 他说要管奶奶的就要把钱分了(有钱都不管 分了就更难说了) 过去4年了 现在父亲和两个姑姑打算起诉他 可不可以? 应该怎么做 麻烦大家说的详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