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8年4月14日进某合资公司,从一个技术工人-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员(正主任级别)-生产部部长。在没有范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回复原来职位并且减去相当一部分工资。请问应该辞职还是劳动仲裁?
我在某公司工龄3年.合同从2010年签至2012年9月.后公司就没给续签 。2013年4月停产放假1月 .等通知上班.应允有基本工资.次月2号通知上班4天后 我申请辞职.辞职后公司没给发放假应允的工资.打电话问领导.领导说辞职就没有了.. 请问我应该拿到哪些补偿工资
产假休完去上班的时候单位以没职位为借口让我继续休三个月假,并告诉我如果真想工作可以去其他单位找更适合我的工作,我很肯定的告诉人事部门我不会辞职的,六个月过去了,单位并没有要我上班的意思,我打电话问了一下,单位说没职位让我辞职,就算我不辞职他们也可以停了我的社保,让我无期限的待岗,拖到哺乳期结束,这样
厂里老是处罚员工工资,写了好多次辞职报告,说是不签字就不让走,不然就算旷工
我老公在一家私人厂里上班,老板老是动不动就扣工资,上了三个月班,第一个月工资打八折,第二个月扣了400元,第三个月扣了300元,现在不想做了,写了好多辞职报告,老板不肯批,老板说如果不批就走了就算旷工,请问他这样做有权利这么留人吗,而且老是扣员工的工资,这厂里还不交三金,什么补贴都没有,加班还不算加班费,
厂里老是处罚员工工资,写了好多次辞职报告,说是不签字就不让走,不然就算旷工
我老公在一家私人厂里上班,老板老是动不动就扣工资,上了三个月班,第一个月工资打八折,第二个月扣了400元,第三个月扣了300元,现在不想做了,写了好多辞职报告,老板不肯批,老板说如果不批就走了就算旷工,请问他这样做有权利这么留人吗,而且老是扣员工的工资,这厂里还不交三金,什么补贴都没有,加班还不算加班费,
我在桂林鑫海国际影城工作,2013年5月25日试用至2013年5月28日,从28日至今想辞职不知道有工资发吗?没有签合同
私人服装店面打工,员工应病提出辞职,老板不但不退还押金还不发放当月上班几天的工资
在私人老板的服装店面工作,员工应病已经提前提出辞职不予批准,因病情必须要走时,老板不但不退换1500的押金,还不发放当月所工作的时间的工资,在入职时老板并未提供劳动合同,一切合约均已口头方式告知,其中并未涉及到不能因病辞职不退换押金以及当月工资,其中工作期间曾多次临时公布一些不合理规定,比如请病假一天扣
本来说好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期间月薪是4500元的~工作了19.5天~老板本该发给我2925元~但是辞职当天老板却要求扣除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我不同意~后来老板又说扣除百分之十~来的时候老板从未说过试用期期间离职是要扣除工资的~而且任职期间也没有说过并且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或者是合同之类的~而且我们是没有签任何合同的~实际发工
我是6月19日走的,本来应该7月份给我发上个月的工资,可到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却说要到下个月才会发给我和我的保证金一起发给我,他们给我的理由就是:12月份和1月份账目还没有对清楚不能发给我!(在公司我是管理账目的,三月份才开始接手的)账目从一开始都是不对的,难道一直对不出来就这样托欠我的工资吗?!他们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