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别人合伙成立公司 需要投资 所以我把我居住的楼房做了抵押 借了一个胖友的钱 属于民间借贷 当时没有去房产局登记 只是把房产证放在他们手里 现在由于经营不善 还不上到期借款 因此他们去法院起诉 要求房子过户到他名下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过户么 我想保住这个房子 因为我名下只有这一个
现有拆迁安置房两套,满5年,均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两套房,均为户主(即父亲名字)一个人名字,一家三口住一起 因为父亲嗜赌 父母同意将房产抵押给子女(我),目的是为了冻结房产,不能变卖 1.父亲的房子抵押给直系亲属儿子,是否可以办理? 2.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是否可以赠予、过户? 3.房产证只有父亲
现有拆迁安置房两套,满5年,均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两套房,均为户主(即父亲名字)一个人名字,一家三口住一起 因为父亲嗜赌 父母同意将房产抵押给子女(我),目的是为了冻结房产,不能变卖 1.父亲的房子抵押给直系亲属儿子,是否可以办理? 2.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是否可以赠予、过户? 3.房产证只有父亲
房屋卖方为夫妻A和B,房屋买方为兄妹C,D。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B,房屋买卖协议的签署人分别是A和C,C为一次性全额付款,A收到C的购房款后,开具了收据,收据内容为“A收到C购房款xx元。”。后A,B夫妻与C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C提出由于个人原因希望将房屋过户对象改为D,A,B同意后,D到交易中心,由房屋的所有权人B
你好 我外公外婆都是二婚 两人各有2个原配小孩和我妈,拥有一套房子,外公死后外婆瘫痪全是我母亲一人照顾 其他人都无赡养。外婆死后 ,我妈怕麻烦,和外公的两个孩子公证房子卖了平分三份,后来某舅一直拖着不买,正好另一个姑姑旅游死了,她们家有房子,然后某舅无赖的说给姑姑她们家住,不肯卖也不肯付三分之一的房钱,
我爸爸和我妈妈已经离婚,我爸爸现今想再娶一个,我知道从法律上来讲,我没有权利阻止他再娶,可是他再娶之后的房产等问题将归属谁?还有我是否对后妈有赡养义务?
新买商品房,合同已经在房管所备案, 现发现合同和预售登记证总价金额小数点后面不一样,影响贷款。 开发商说把合同拆开 总金额页面那种纸更换, 重新装订 如此合同还有效么。 而且说不用在进行备案 还有凭以前合同和发票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取款,更改后 合同不一样了 有关系吗?
夫妻健在时买的单位房子,当时只有80%产权,女方不在后,才取得全部产权办的房产证,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请问房子是否有女方的部分,占多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