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19日与天津思维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短期协议》(个人),其中用人单位为法国阿克蒂文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代表处(一下称C方),办公地点也在C方。三个月短期协议到期后即2013.5.20起本人与甲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但于2013.7.8日下午3时,C方法人临时开会通知所有员工进行交接,公司即日起集散,问其原因是并未明确,而且也没有提前一月的书面同志,7月9日与甲方联系赔偿,但至今未果。现在有很多问题,想请求帮助?
1.与甲方签订的3个月的短期协议并未在正式的劳务派遣合同内,请问该合同是否违法,本人应不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社会保险的缴纳。如果赔偿,赔偿金应像谁索取。
2.由于C方提出的解散公司,是否应该按照未满半年而赔偿半月工资。如果赔偿,赔偿金应像谁索取。
3.由于C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应该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如果赔偿,赔偿金应像谁索取。
4.自7月9日起本人是否属于待岗状态,甲方是否应该按照天津最低保障金对我进行支付并缴纳社会保险。
5.本人在C方工作期间出现了颈椎疾病,如果经相关医院诊断判断为职业病,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赔偿,赔偿金因像哪方索取。
十分感谢您的帮助。
以上哪几点可以同时享受?防暑降温费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我的合同是和外服公司签的,属于劳动派遣。签了3年,我工作了8个月了。现在公司告诉我,他们只赔偿我1个月工资,是在公司工作时的平均工资。 我想问一下,不是应该签了3年的话,应该要赔偿余下年限1年1个月的工资吗? 还有,派遣公司好像是有责任在我失业的情况下支付当地最低劳动保障的金额的? 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急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我所在的用人单位因为营业不景气,需要裁减人员,我和劳务公司签定了3年合同,现在劳务公司要求把我直接凋到其他地方的公司工作,继续履行我和劳务公司余下的2年的合同,我不同意劳务公司这样的做法,但是劳务公司对我们说,如果我不去其他地方的公司工作,一切安旷职处理!我想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可
2007年5月被公司要求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年,工资为3600元,2009年到期续签,合同上工资约定为1200元(同一工种)。我可否以工资待遇过低拒签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2004年进公司,到2007年5月一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5月后公司要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果有赔偿的话如何计算
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改向用工单位如何讨要经济赔偿?
劳务派遣工在劳动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的情况下工作了一段时间,最后被用工单位无故赶回家,不出示任何书面说明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向用工单位及劳务公司讨要经济补偿及赔偿?
劳务派遣来的员工因自身失误对公司造成损失,应像劳务派遣公司追索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员工追索,还是直接向员工追索?
09年10月底我是在A公司面试后上班的,但A公司不直接和我签劳动合同,而是签的B公司(我和B公司从没有接触过,都是人事经理在操作合同的相关事宜),与B公司签的是2年期的合同,在10年5月30日A公司以经营不善倒闭为由将所有员工辞退,包括人事经理等,结果是我们只拿了5月的工资,其他赔偿款等都没有,公司说要赔偿款就去问
公司裁员,我以前是劳务派遣到公司,后来转正式员工了,赔偿年限是否应算上派遣年限?
我2008年6月派遣到公司,2011年9月转成正式员工。现在公司裁员,赔偿年限是从2008年6月开始算还是从2011年9月开始算?
我在海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务派遣无故辞退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在海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务派遣无故辞退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问题是跟劳务公司合同在今年的2月到期,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而是到了5月30号才通知。并且让我们补签合同。合同的时间是今年2月到6月30号。 我想知道如果赔偿的话,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们这边地方小,跑了几个地方咨询他们都是推来推去
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无故退回或开除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用工单位无故退回或开除被派遣劳动者,除了找用人单位进行维权以外还能以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管的话能否找劳动部门投拆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