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于1999年离家出走,2013年宣告死亡,请问,丧葬费领取应该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
政府机关原下属企业(企业78年已撤销)的工伤遗留人员,72年工伤,单位撤销后一直由主管部门发放生活费17元,97年后按照济南市最低生活标准改为170元,后跟着主管部门临时工涨了30元,现生活费为200元,医疗费由主管部门按照机关干部的标准报销。现该职工死亡,家属要求给予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请问是否享受丧葬费待遇?
在陕西省的中央部属企业退休人员(性别:女),1949年参加革命工作(职务:干部)、1976年调入本企业(职务:干部)、1987年退休、2009年11月病故。享年80岁。请问:(1)她的抚恤金、丧葬费都有吗?(2)中央、陕西省、西安市对抚恤金、丧葬费等,有最新的正式文件规定吗?有文件的文号也行啊。能传给我看看吗?我在这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