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今年7.8日离职,发工资日为每月10日,离职时,他要求我承担所有的社保930元?请问这合理吗?是他要求我离职而不是我自己愿意,但是他又不承认他要辞退我,不想给我双倍工资赔偿,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才好?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在他那里。
如果11月3号离职,那11月社保是公司承担还是全额自己承担?
试用期2个月,已经工作3个多月了,还是一直发试用期工资。因为公司的原因,我一直没有接到转正的消息,准备辞职,但公司说给我交了社保,已经默认了我转正。如果我11月3号离职,那11月的社保公司还承担吗,还是我自己承担全额社保?还有我应该是9月18号转正,那我9月的工资怎么算的?
员工试用期上了4天班离职,那公司是否有义务要给他交整月社保?还是当月社保费用由他自己承担?
员工试用期上了4天班离职,那公司是否有义务要给他交整月社保?还是当月社保费用由他自己承担?
离职了,最后一个月在职不满一个月公司要我自己承担社保,这样合理吗?
根据合同要求,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我是6月16日交的离职申请,到7月16日正式离职,可是公司说我7月份在职不满一个月,要我自己承担7月份社保的所有费用(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未转正直接交了社保,离职时满半月未满一个月公司要我承担全当月全额社保费用合法吗?
进公司后在未签正式合同2个月后 公司在发第二个月工资时直接扣除我3个月的社保费用(自己的那部分),在第4个月月初我提出离职,公司所有加班工时没加班费按补休还给我 算我离职时间为中旬16号 但又要我承担第四个月的社保全额(自己+公司缴纳的),这样合法吗
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公司给我买了养老保险,在离职的时候他说要我把自己和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公司给我买了养老保险,在离职的时候他说要我把自己和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这种做法合法吗?
您好,我是5月16日离职,五月份社保费用公司承担部分的金额,一并在我四月工资里扣除。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法律?
我是5月9号提出辞职的,公司出勤结算日期是每个月的25,26号。5月份给我交了,6月份的说我没有在这上班,要我一个人承担。一个人交全部的。5月31号是我的离职日期,6月份的我是要交全部吗?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从一总部在广州长沙办事处离职,现7月份了,公司联系我由于之前部门经理休产假漏交了我的离职书至广州人事处,导致误交了6.7月份社保,现要求我将6.7月份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补齐才能开离职证明,请问这合法吗?PS:之前5月份还有半个月工资,4.5月份还有奖金没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