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2年与有关厂家签订了家电配送合同,今年至今也未签新合同,请问2012年的合同是否有效?
(上海浦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经查自己无购房资格,不能在合同内约定的时间过户,后经和房东协商一致约定3个月落户取得购房资格后再进行过户,但因为有3个月的时间,如果3个月后,20%的营业税必须收取(因为买的不是满五唯一的房子),那如果根据私下的约定继续过户的话,这部分钱由谁承担,如果卖方要将这部分费用转嫁
我之前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之前,签过一份合同为期一年,后来第二年到期以后,一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后来老板拿出一份修改过的对员工比较不利的合同,我们都不同意签订,后来在老板强迫签订,以及以开除等等情况下被迫签订合同,合同上规定如果离开公司,一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先关的行业。而且签完合同以后全部由公司保管
明知对方(分公司)无总公司授权签订甲合同,但仍与其签订甲合同,是否有效?
明知对方(分公司)无总公司授权签订甲合同,但仍与其签订甲合同,是否有效?
试用期未签订合同,主动提出口头辞职,老板答应了,但是公司不给发工资,这种情况下,需要仲裁,经询问说是需要写辞职信,快递给老板证明已经辞职,然后过三天去领工资。 但是也有说法是试用期间,劳动者需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辞职的要求。告知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一般是提前三日告知!不过,由于你单位与该
你好,由于当时买家和中介口头承诺可以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换得购房资格,因此在明知买家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后来经查才知道补缴社保的方式不能获得购房资格),还补充了由于政策原因而不能过户的,等到买家社保缴够一年才过户,虽然买家口头说已开始缴交社保,但我觉得这个过户日期是无期限的,也不知
我与图书公司签订了一份写作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马上就到期了,可是图书公司仍然没有付稿费。
我与图书公司签订了一份写作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马上就到期了,可是图书公司仍然没有付稿费。合同中有: “甲方将以 每千字贰拾圆的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具体支付形式如下: 图书出版后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这样的规定。现在图书还没有出版,8月份合同就到期了,请问我有权利要回我的稿费吗?
二000年二月因我老公欠了企业十二万的货款,我将写有我名字的房产作为抵押,并签了还款担保书,约定一年内偿还,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时事变迁,我一直没去办理这件事,但一直住着抵押的房子。今年我和我老公离婚,离婚协议里房子虽然是归我居住,但我不知道十三年前抵押了的房屋还是不是我的,我又能不能要回这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