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名送货司机。最近我们单位库房丢了货物!查不出是何人所谓!便将最近丢的货物总值乘以3倍,均摊到每人工资里扣除!而且公司前几天发布通知,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将发放500元补助也一并扣除!由于我本人对公司这种行为表示不满!公司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降为装卸.说还要降薪!可是我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我工种是司机!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对于公司500元的补助我还能申请发放吗?单方面变更我的劳动工种和有意降薪,我将如何伸张我的个人权益?
我公司因为项目问题导致我现在放假一个月还在待定状态,放假期间什么待遇都没有,保险公积金最低保障工资也没有,请问我现在在放假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假如一直放假我该怎样拿回我的权利,我们签的是3年合同现在刚刚一年
我们将面临解散或导地安置(公司没有倒)公司没有给我们签合同,没有买社保,没有全额支付加班费和法定节日加班费。为此,我们可以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
我和一些学生在酒店打零工,每次干完活就给我们签个考勤表,我们和酒店没有合同,现在酒店据不付给我们工资,该怎么办,我去找劳动局,劳动局说我这属于小包工的,不管,如果走其他渠道,对我们大家不利,时间拖得太长,已经一个多月了了,很多学生都等着钱回家呢,请指点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需要多少费用,还
用人单位如果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要提前多少天和劳动者提供书面通知? 如果提前5天通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不可以视同它和我续签合同呢
我是安徽合肥的,在一家公司上班9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办理保险,我们一个星期休息一天(星期二或周三休),法定节假日从来不放假,也没有加班费,我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在给我算加班费时说,因为我们公司是周二、三休息,所以我每个星期加一天班的工资要按平常日加班也就是1.5倍工资计算,请问是否合理?还有
我是1月28日签的合同,可老板说从2月20日开始算起,底薪1000月,出差补助每天140元。他说每次出差之前可以垫付一部分,第一次出差确实垫付了2000月,可是第二次就没有了,全是自己拿钱出去跑业务,说回公司全部付清,可是一直没有付清,工资也没有付清,还有没有可劳动合同就一份在老板手里,还有报销的所有凭证也在他哪。
我是公司的职员,在公司上班四个多月了,但一直都没有劳动合同,我现在需要辞职,但是老板不肯批。听说申请劳动仲裁要等几个月,可是我马上就要离开工作地了。如果请律师的话也不太可能(因为我押在公司的工资才一千多,估计连律师费都不够) 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2009/12-2010/7期间就职一家民营企业,后来公司借故把我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期间有2个多月的调休(应该算工资的),承诺的保险也一直都没有买,而且也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觉得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损失!还有我当时走的时候顺便把公司的仪表压在我这里了,因为我怕他们不给我钱。 我的问题:我想知道我触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