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自来水主管道因为年久锈蚀腐烂造成跑水把楼下给淹了,我与楼下的邻居一起向自来水索赔,自来水说没有先例,我向问问是不是应该像自来水索赔如果不是应该向哪里索赔(补充:我见没有装修所以管道从来没有动过,而且损坏的地方还是在水表的前面) 我住的小区没有物业
原单位房(已够买),单位已破产,有物业但未收费。现造成楼下损失,应由谁负责。 厨房自来水主管道爆裂(水表外),造成三家房屋进水(包括我家)其两家要求赔偿,这有物业的责任吗?
如何定义"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双倍赔偿金?
你好,我是08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签订了第一份合同;随后又分别在09年6月、10年6月、11年6月、12年6月与公司签订了第二、三、四、五份合同;在今年2013年的五月底,公司单方面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业务量减少,不需要了,而实际上原有的项目并未减少。公司说赔偿我N+1,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算不算无故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A在某院有承包权 B没有承包权经多方协商一直概不搬出!直至3月后 A不允许B再进次院 B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此院 请问B算不算私闯民宅??
我们家有套房子,之前租给别人了,合同到期时间写的是2013年6月30日,之前那个租客也不续租,那这个合同到期时间是怎么定义的呢?我的意思是说是到6月30号这一天租客还有权继续在这住一直到6月30号结束吗?还是说只要一到6月30号,合同就解除了,租客就没有权利在这住了?因为我们跟租客之间有点纠纷,租客一直拿合同日期说
原本就没有水表的老楼更换自来水主管道费用应该由住户承担吗?住户承担了费用,水务集团有权利强制性安装水
我家是老楼,没有产权单位,一直没人管,自来水原本没有水表,因为管道限制,水务集团也安装不了水表,按照人数收取水费。现在因为水管老化,二楼以上都上不去水,水务集团不管,居民就集钱更换主管道,但是水务集团又来人说要我们在更换水管的时候把水表都安上,要不就不让换。现在主管道修到一半不让修了,所有家都没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