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3月至2010年8月9日在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工作,公司于2010年8月10日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签订劳动合同。在2010年1月1日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如下: 甲 方: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 乙 方:刘德会 刘德会(乙 方)因公司裁员,同意与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甲方)解除于2009年8月20日签订的1年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8月10日起。终止劳动合作关系。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补贴和保险等,乙方也不履行劳动义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已签字盖章 我想咨询下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我是否享有经济补偿,按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按2008年劳动法规定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每个月百分之二百的劳动赔偿金? 望给予解答
8月2日,孩子13周岁,在居委会被1名53岁的男性,1拳打掉左门牙1颗,左门2松动。我们该如何维权? 是否可以断定是虐待儿童?
国营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住房,企业破产时已经拍卖,职工该如何维权。
我单位属于国有企业,企业停产住房也未给职工房改,企业破产时破产组将职工住房连同生产区一起拍卖了. [1];请问这种集资房职工是否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维权? [2]<破产法>实施细则81条3款:破产企业破产时职工的住房尚未房改的,破产清算组应向房管等部门补办房改.出售给职
由于无证经营宾馆,被公安留置,时间达到18小时。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进行维权?这不是变相羁押、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吗?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了!
我们在山东承包建筑工程,施工中开发商将项目转卖了,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避免更大损失施工被迫停下来,新的开发商也不理我们,我们该找谁?
本人05年进入公司。2010年3月离开公司。这期间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只在08年跟我签一份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节假日加班也未付加班费。望各位法律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衷心感谢!
手机卡是单位的,最近单位要求查员工的通话记录。这应该是违反了个人隐私,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手机卡是单位的,最近单位要求查员工的通话记录。这应该是违反了个人隐私,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我开车在街上行使时有两个执法人员查我证我给了双证他们后来跟了他们回到机关他们只拿了我的行使证出来不见了我的驶使证说我自己不见了那我该如果维权
我的三分八厘承包地在柴某的二块承包地中间被围着。承包当年因长着杏树无法下种,次年因树影响他人桩稼被强迫砍伐。之后我打算先种些苜蓿草把地改良一下再种,谁知柴某却把经他家地梗通过的水沟又挖了。不愿惹事的我只好忍气吞声多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柴某把他家地里的土卖给某公司取土,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他把我的地也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