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亮时,我是在直行和右转弯车道,我前行时被中间车道的车子挡住视线,被闯红的的电动车撞上.电动车是带人的。交警看过后让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让我们双方去修理车子时,打电话通知他们定损,伤者去医院。我陪他们把电动车送到修理店,然后送对方去医院,其中一人拍了片子,另一人无事。医院说骨头没问题,先开了些药,总共花费420,由我支付的。医生说一周后如果不疼就没事,如果疼痛就去复查。第二天早上去给他们的电动车定损,之后费用也是我支付的。然后一起去交警中队,交警的责任认定是他们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告知保险只能赔付30%,我因没经验,以为只能自认倒霉,剩下的只能自己贴。不知道找对方赔付。当时我的车还没去定损,交警说让我定损后,让我们3人再一起过去。他们说来回跑麻烦,如果复查拍片还有200元左右,不如我给他们200元,大家协议结案。我们都签字了,一式三份。然后下午我去4S店定损,他们说差额是可以找肇事方赔偿的。我的问题是:1.已经签署协议了,能反悔吗?有什么解决方案?2.如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那赔偿比例怎么算?
甲方开摩托车撞伤乙方,甲方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和其它费用给乙方,交警部门要求写一份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撤案,同时又要说明甲乙双方以后互不纠缠,协议书该怎么写。 我是教师,很忙!雷峰律师你帮我起草一份吧,谢谢!
大致内容:XX年XX月XX日,发生在XX地方26米段 甲方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和乙方某某之妻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相撞。事后经中间人协商,由甲方赔偿乙方12万元整。乙方无论发生如何意外,绝不反悔。 甲方XX 乙方XX 中间人XX XX
交通事故双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孙*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4:45分左右,驾驶出租车(辽DK4273)在顺城区永安桥下金丰园酒店前的交通岗,与乙方骑自行车的彭先生相撞,彭先生因受伤入院治疗。现经双方协商,本次事故甲方同意替乙方承担原本属于乙方的30%的事故责任(甲方承担100%事故责任),在平等、公平、自
甲方开货车从后方撞向一方的麻木(载客三轮车),乙方伤势较严重,还在住院期间,由于骨折造成肺部创伤,且尚不知道以后伤势发展情况,甲方因所开为公司车辆,现欲将车从交管队提走,交管队要双方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在这种情况下该协议应如何起草
我父亲驾驶助力车与对方的小车相撞,导致我父亲受重伤,交警认定了事故责任,我父亲主责,对方次责。经协商对方愿意承担40%的责任,如果双方要就此签订协议应该怎样写?
请问我与他人在在顺行道上碰在一起事实上是他人追尾,在住院期间我花去8000元整,共花去医疗费20000有余,现私下解决。请问协议要怎么写!谢谢
请问我与他人在在顺行道上碰在一起事实上是他人追尾,在住院期间我花去8000元整,共花去医疗费20000有余,现私下解决。请问协议要怎么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