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科科长是公务员,在我请假期间私自以他的名义在出纳处领走我的三个多月工资计一万多,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出纳处代领我工资,被财务科科长叫来十几人在他办公室打伤,他私自领我工资至今一年多拒不给还打伤人,我们该怎样讨回公道?他私自领我工资占为己有算不算贪污?为什么区检察院对我的控告信不给任何答复,我该怎么办?如果上级单位纪检监察室处理此事,应根据哪些法律对他进行处理。
请问,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为科员,工资级别的核定方法是什么?有没有因原工作单位是企业和事业(或机关)单位不同而级别工资不同的规定?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 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
我和另一债权人在分配执行到的款时,法官说被执行人是公务员还有工资,所以优先给先查封的人,有道理吗?这有法律条文规定吗?我是后查封的,我有可以要求按债权本金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吗?或请问我可以怎么样要求分配呢?谢谢!
我是一名公务员,09年为朋友在建行汶上县支行房产抵押贷款作了担保,朋友因故不能还贷,建行起诉后,汶上县法院于2011年1月18日做出判决,我对物保范围外的债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在法院进行程序·房产未处理的情况下,建行某业务员冒用“司法划扣”的名义将我由建行代发的工资私自扣除,此事建行行长和业务科长都不知情
您好!我在一间网吧工作,没有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2000.因老板长时间不给,于是就在吧台拿走自己一个月的工资,老板给我打电话说我偷走了4000多元。让我归还,不还就报警。我只拿走了我的工资2000元。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如果警方介入,我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理?
公司财政困难,问一个员工借了钱发工资,钱直接拿到财务室,我就用白纸写了“收条”,内容写了收到这笔钱用于发工资,下面写了财务室,我的名字。没盖章。当时以为公司马上就能解决这笔钱的。请问以后公司还不出这笔钱,会让我负责吗?那个员工如果告我,能告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