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建行冒用司法划扣名义私自扣公务员工资
建行冒用司法划扣名义私自扣公务员工资 我是一名公务员,09年为朋友在建行汶上县支行房产抵押贷款作了担保,朋友因故不能还贷,建行起诉后,汶上县法院于2011年1月18日做出判决,我对物保范围外的债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在法院进行程序·房产未处理的情况下,建行某业务员冒用“司法划扣”的名义将我由建行代发的工资私自扣除,此事建行行长和业务科长都不知情,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此业务员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wbls……(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7-19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