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年前去邮政储蓄存6万元钱,5年到期了去取,给了7500元利息,问工作人员说是分红钱(人寿保险公司),利息一分没给,在现今社会这钱可挣的够快,5年利息的3分之一,他们拿走3分之2,我母亲现在都72了,邮政工作人员专门骗老头,老太太,当时说高额利息,还有分红,如今就没了,老太太非常上火,找个部门管管这些不法之徒,他们的钱挣得太容易了,他们把钱给我,过5年我给他3分之一的利息,他们能干嘛?我非得找个说法去惩戒这种诈骗行为
我在2010年1月29日往邮政储蓄存钱,当时理财经理介绍有一个存3个月死期的利息高,1分上下,期满可取回,当时我也不知道存的什么,也没看。期满后去取钱取不出来,这时才知道她给我存的是基金,基金下跌了,他们不让取,说再涨涨取。我不想存基金,他们欺骗了我。银行承认他们有过错宣传不到位,本人有录音。想问问我该怎么
去年因创业需要,通过中介向邮政储蓄贷款10万(向中介付了7%的费用),是三户联保哪种(每个人10万),三个月一期,一年四期。第一期到期时大家都没什么问题,我是每期全还全贷的,平时每月还利息,其他二个是每月还本带息的。 但是到第二期签合同时,其中有一个人说这钱是帮老板贷的,现在他已经离职,也不想帮这个
商场在与商户签订租凭合时消防未过关,但是商户进场正常经营时,有补上消防手续是否还可起诉商场欺诈行为?
我是去年被一商场招商进驻的商户,进驻前签定了没有协商余地的格式合同,交了押三付三的租金和每一商户1万元的开业费,半年以来,商场并没像商场当时广告手册上宣传的人流,由于运营差,管理混乱,致商场人气差,商户生意惨淡,商场也无任何的改善措施,在第二季度时商场 商家联名提出商场的实际现况并希望与协商的方式向商
请问从网上进行的物品交换后来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我从赶集网上看到被告发布的一条“价值5000元的全新高仿劳力士腕表想换喜欢的笔记本或电动车”就与之联系用笔记本电脑交换,被告也没问是什么笔记本就答应可以,双方约定在下午四点左右在西单商场肯德基牌子处交换。交换时被告试了我的电脑没问题,但是后来却说“惠普DV2000笔记本电脑”是显卡门的机器,并指着我手上拿着他
上周我因转让店面 交押金让对方转店 对方同意在先 而且【明确房东同意 】本人也没房东电话等一手资料 进行核实 对方表示接到押金才会搬 开始是接受全额转让费2w才肯搬 按他步骤来 他绝对是人去楼空 事后知道 老房东是要收回店铺 然后自己开店 但是 他儿子表示 房子是他的 他同意我转 这些都是事后的 知道房东电话
购买原合伙人的股份时差钱给他写老欠条,但是后面对账后发现他有欺诈行为,与他协商他不同意现象法院起诉我
购买原合伙人的股份时差钱给他写老欠条,但是后面对账后发现他有欺诈行为,与他协商他不同意现象法院起诉我叫我还钱怎么办,我现在没有现金老可以用货物抵偿他吗?
邮政贮蓄时推荐跟人寿保险联合推出的福禄寿喜双赢产品,在刚开始保证利率高于银行贮蓄业务,但后期低于银行贮蓄,请问这算违规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