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请问从网上进行的物品交换后来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请问从网上进行的物品交换后来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我可以起诉对方吗? 我从赶集网上看到被告发布的一条“价值5000元的全新高仿劳力士腕表想换喜欢的笔记本或电动车”就与之联系用笔记本电脑交换,被告也没问是什么笔记本就答应可以,双方约定在下午四点左右在西单商场肯德基牌子处交换。交换时被告试了我的电脑没问题,但是后来却说“惠普DV2000笔记本电脑”是显卡门的机器,并指着我手上拿着他的“劳力士”手表说:“你放心吧,这表很好你看这手感很重,是我朋友从香港带回来的一块,价值5000元……”因此要求我再补钱给他,我对表不是很懂,表面看表还可以,因此最后讲定就补了他180元。
当天晚上,在去往无锡的列车上我拿出手表来玩,就像当时看表的时候一样摇了几下,表就开始走了一下,但没走到一圈就停下了,后来再怎么摇也不走了,我爱人就说我肯定是上当了,我就立马和被告联系,被告说刚好他那儿还有一块一样的表,答应我8天后从南方回来帮我调换。到浙江后我找懂点表的亲朋看了这块手表都说这块表和过街天桥、地摊上卖的一二百元的假表一样……。后来(5月11日)我从淘宝网上搜“高仿劳力士机械手表”果然找到了和此表一模一样的外观和款式N多条,售价都才288元,这时我才完全明白自己被骗了。
5月9日我回到北京迅速联系到了被告,我们约定晚上七点多在地铁4号线的“灵镜胡同”站交换他另一块表(我心里希望被告能拿出真如他说的那样价值的表来就算了),结果,被诉人还是拿了一块和先前一样的表来,当时,我就生气他还在骗人,我就说他这表是地摊上的一二百元的表,被告却不承认,我说希望我们把交换的东西换回来,被告立即就一改表情显示出了其小人嘴脸不但不换回来还破口大骂我一通。被告不同意我跟着他后面走,结果被告还反过来报警说我寻衅滋事来恐吓我。西单派出所的同志听了事由后建议被告把笔记本电脑还我,两人和平解决,我也一再让步,当时我说只要被诉人把电脑换回来,我补的他180元钱也可以不要了,但被告还是找各种借口不答应……因此,我能把被告诉之于法院吗?能胜诉吗?谢谢帮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owomi……(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2-05-13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