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签订租地时约定合同到期2013年4月14日,每两年付一次,10月14日之前付钱。违约方每亩10000元违约金!因京包高速需要占地,对方为了获取大量补偿在地上种植了大量雪松,现已大部分死亡高速已经评估完毕没有给钱也还没有动工。今年到付钱日期已过现在连对方人都找不到,现在我们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索要违约金及
郑州的园田小区是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现在只规划了500个停车位,还没有提前通知每一位业主,现在没有停车位的车不让进,这合理吗,该怎么办
当地政府把老百姓的宅基地拆了搞房产 ,再把我们的基本农田以租20年的形势 改回迁房 是违法吗。20年以后的耕地还能种庄稼吗 地上的楼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我家现在有1.5亩水田,现在被政府征地,农田上有简易的建筑物。搭了一个280平方米的养鸭棚,这个棚的补偿是怎么补偿?现在一亩水田的补偿是6.7万,但是除了这个基本的补偿之外,我们搭设了这个养鸭棚花了不少错,现在该怎么补偿?
我们那里开发商征收农田,建筑小区,一个平方48元。家里的田都被收完了。农民本来就靠那几块田吃饭,现在
我们那里开发商征收农田,建筑小区,一个平方48元。家里的田都被收完了。农民本来就靠那几块田吃饭,现在那么低的价钱买了。以后我们吃什么。我们又没有什么手艺,只有靠一点农产品来维持生活,现在田全部收了,以后拿什么来维持生活了?
车停在小区规划的停车位上,交有停车费,现车辆被碰伤报了警。但物业监控没有照清,到底是那车一辆撞的。只是怀疑是某一辆车。但是物业说协议里只是提供场地没有负责安全。
明天去签新房车库的协议(开发商说12年青岛新建小区的地上车库都没产权),请问签协议时应写明哪些内容,以防日后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作为业主的利益。
小区内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车位)既然是属于业主的,被私人租用或买卖合理吗?
小区公共场地,包括地上停车位,道路,绿地等,是业主公共活动和使用的设施,场所!若被私人租用,必将侵害他人利益!例如小区内停车位,其量有限,若被私人租用占有,必大大影响他人流转使用!大大影响车位使用效率!给他人生活使用带来极大不便!因此,小区内公共场地,设施等,应禁止租用或买卖!
请问:我的车停在本小区地上车位里被挂,物业是否要陪?(在天津市每月收180元)包括内容?,我想问一下怎么办?我今年停车费是否先不交要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