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87年买了房子(父亲在世时,现已过世),当时答应房前土地全部卖给我们(有中间人),可是协议没这么写,怕卖家影响不好,土地卖多了,我们种了20年后,他们想要回房前土地使用权,说协议说没卖给我们,只是暂时肿着,房前土地使用证是2000年办理的,使用权是我们的,现在他们说我们存在欺骗行为,说办理土地使用证没
九八年二轮承包.我抓阉分到土地一幅.经营权登记面积是3.2亩.而实际面积约4亩.土地肥沃.耕种方便.并在一类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同田块相邻的承包人要搞稻田养蟹.多次同我协商叫我的土地换给他养蟹.我都没同意.因此.他就经常偷放水淹我的庄稼.为此还发生过争吵.本人从和善角度出法.为了息事宁人.在对方一再恳求下.本人才同意将我
关于土地侵权纠纷 我父亲与奶奶一起生活。同户同组一直到我父去世。奶奶85岁才被大伯接走。没过俩个月。又被两个姑姑之一老姑之一的老姑接走并抚养至送终。大伯早奶奶83天去世。奶奶的30年责任田在我家。我们先种了四年后,念老姑家贫困并且抚养着老人。便让其耕种奶奶的分地。约定死后收回。没成想她赖着不给,又种了三年
我父亲与奶奶一起生活。同户同组一直到我父去世。奶奶85岁才被大伯接走。没过俩个月。又被两个姑姑之一老姑之一的老姑接走并抚养至送终。大伯早奶奶83天去世。奶奶的30年责任田在我家。我们先种了四年后,念老姑家贫困并且抚养着老人。便让其耕种奶奶的分地。约定死后收回。没成想她赖着不给,又种了三年。说地应该由她继承
我父亲与奶奶一起生活。同户同组一直到我父去世。奶奶85岁才被大伯接走。没过俩个月。又被两个姑姑之一老姑之一的老姑接走并抚养至送终。大伯早奶奶83天去世。奶奶的30年责任田在我家。我们先种了四年后,念老姑家贫困并且抚养着老人。便让其耕种奶奶的分地。约定死后收回。没成想她赖着不给,又种了三年。说地应该由她继承
我家前几年通过合法途径买了块地,有土地证的。打算建时,住在隔壁的小叔他强行不让建,说是什么国土局有人说我们不能建,而我爸妈都是老实人,也不懂法律,那会就这样被骗了,以为去通过村干部可以解决,可村干部协商不了。爸认为土地是我们家的,而且是有合法的土地证,所以再次建时,我小叔就打我爸,用手狠狠地往我爸脖
我女儿结婚后男方已迁入女方落户,在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与拆迁安置时被以属出嫁女不得享有任何权利为由拒绝分配补偿款。起诉时提交了结婚证 户口本 第一胎准生证 参加新农保与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村委会已完成各项义务的书面证明 男方原藉未享受权利的证明等证据,但一审与二审都被剥回,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事实
某村五户农民在2001年外出打工,村民小组擅自将这五户的耕地进行了退耕换林并转包给其他农户经营,现在这五户农民欲通过起诉到法院想要要回这部分退耕地的经营权及其自2001年到现在的退耕补偿款,请问现在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该怎么办?如果没过诉讼时效,应该是以村民小组为被告还是以现在经营这部分退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