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用来开饭店的,租期是两年,付了押金一万,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房东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5月份到期)去年房子到期时,因为开发商要对所有商业房做整改调整,所以开发商就没有和房东续签合同,房东在没有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每月向我收取房租,到今天已收11个月的房租了,今天我得知
我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用来开饭店的,租期是两年,付了押金一万,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房东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5月份到期)去年房子到期时,因为开发商要对所有商业房做整改调整,所以开发商就没有和房东续签合同,房东在没有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每月向我收取房租,到今天已收11个月的房租了,今天我得知
我是房东,与房客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押一付半年,现在刚好半年,因为客观原因我需要出售房屋,提前终止合同。合同上也注明违约赔偿金额是一个月的房租,我提前在四月初通知了房客,房客需在五一搬走,我想咨询一下除了合同上注明的违约金额以外,我无需再做其它赔偿了吧,如果房客不同意搬走怎么办?
我于2011.9月在晋宁租了一间门面,当时直接从房东手上租来的,合同期为3年,房租一年一交,连续租了两年,到了第二年还差四个月才满时,房东却将铺面租于他人,房东却说和我无关,也不愿意退还剩下四个月的房租费,我该怎么办呢,急急急。。。。。
租期本来是年 合同条款有: 租赁期内,甲方乙方提前退租应30天通知对方,并按2个月的房租支付违约金。 因为我本来就不确定租多久所以当初签的时候让他在后面加了一条: 乙方不住提前30天通知,合同自动解除。 这算违约,要付违约金吗?
律师您好, 是这样的,我爸爸和其他两个合伙人开了一个庄园式的饭店,后来租赁给别人经营了。听爸爸说当时开店是在农耕地上建的,土地局开了3600元的罚款票,实际交了10000元罚款。税务登记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是我父亲的名字。租赁之后,承租人改了店名,法人代表也变成自己的名字了,不知道他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听父亲说
A乘租某农户B的一间房子作为仓库,某天打台风,房屋被吹坏,A的货物也受到一定损毁。问:该房子是房屋出租还是物的出租?出租价格是否会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本人有套房子是毛坯的,中介说有人承包来装修了再一间一间的转租给别的住户,合同附加要我们写一条同意他再转租给他人,会加注一条,如在租凭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等于承租人承担,请问我这条是否能同意,后续如果有问题我这边会造成什么后果,麻烦帮忙,谢谢 如果由房主同意转租了,如果有什么意外责任不还是在房主吗
房东欲单方终止刚执行了一年的五年合同 合同没写明违约金事宜 他想强制收回 租客该怎么办 合同里有一条 租客在一年房租逾期两个月内未交其房租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问题关键是 房东故意不来收租 我们交给他们委托的 他们拒收 就是想收回房子 然后抵押给银行。银行的人也来过 是叫我们签一份承诺书 内容大致为 要是房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