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父亲在1988年从荒滩地方通过开发变成一个能够使用的鱼塘,而且一直使用到2010年,当时建设这个鱼塘时候是问村里的队长,但是只有口头,没有书面说明,一直使用,没有交任何费用,村里人也不追求(村里也有别人在不同地建设相似的能够使用的鱼塘,都没有交任何费用);到2010年,国家征用土地建设高速路用到我鱼塘,请问这个鱼塘应该什么处理?还有集体土地使用了20年以后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我家邻居XXX已经另批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仍占用,但未盖房,后来在1992年丈量宅基地发证时在村里所雇用临时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于2000年以后陆续在原宅基地盖房建院墙,现在等于拥有2处宅基地,并且超出使用证的使用面积,占用街道1米左右,前面也占了很多集体土地,使邻居的排水和进出困难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一定是用户主的名字吗,将来这个房子和使用权
我弟弟是个无民事行为的残疾人,乡政府在镇上划拨一块地兴建新农村,我出资在新农村建一座房子,跟乡政府买地皮签合同是我和我父亲,而我家户口本上户主是我这个弟弟,而乡政府给我们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用的我这个弟弟的名字,请问我该怎么办,将来这个房子和使用权有什么纠纷吗 我们是农村户口,我和我弟弟不是在同一本
我们四人开垦好了村民小组抛荒10多年农田地但未耕种,(开垦没得到许可,但在从我开垦完好后一个月里,其他三人正在开垦时,村民小组集体反对),该村民小组欲收回承包给人家耕种,我于今年01月份跟该村民小组(百分八十村民同意并签名)签定承包协议并付十年承包金。其余三人(土地集体使用权小组组民)不同意领取开垦工资也
集体土地个人在使用{没办使用证},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办厂吗
我们家有三亩梨园是种在集体土地上的,没办使用证。{有一部份以种葡萄明年结果}。现在有私人要“租”这块土地,集体可以收回去“租”私人吗?如果有补尝多少一亩?我们可以不“租”吗
政府征用集体土地二十年左右未用,使用权、所有权集体可以收回吗?
1993年,原区政府征用集体土地,当时只有(三、五千元一亩)转让给单位、个人建房,有部分土地二十年左右一直闲置未用。请问,这些闲置土地集体或承包户能收回所有权和所有权。假如收回的话,是有偿还是无偿收回。有偿,价格是1993年的几千元一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