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于94年购买了一块土地加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综合用地,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现被规划局变成绿化用地,事先没有告知,也没有征地,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妈在1996年在海丰县海城镇买了一块面积80平米的地皮,具有正式国土证,但1999年被海丰县建设局规划成了绿化用地,并没有对我们做出任何赔偿,而我们一直还蒙在鼓里,直到今年要去报建时才发现不能报建,现在找他们他们就相互推卸责任。请问这个处境要怎么办?找县政府信访行不行?希望你能帮给
我2005年在镇政府城建部门购买的个人建房用地,当时的规划图说我的地皮旁边有4米小路的,2006年我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证里面的建设用地红线图也标明了旁边有4米巷),办好证后我就开始动工建设,但是由于当地政府在征地补偿问题上和村民未理顺,我遭到村民阻拦建设,直到现在7年过去仍然未能建房。今年2月份镇
因我家农田边就是国有林山场,我就在田边用挖掘机把国有林山场挖掉2米准备种绿化树,是否属于擅自改变林地
因我家农田边就是国有林山场,我就在田边用挖掘机把国有林山场挖掉2米准备种绿化树,是否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国有划拨土地,不是无偿划拨,现在要转成居住用地开发或者出售可否? 城市规划该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可不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变更成为居住用地,缴纳比例是多少? 如果一定要国家收储走招拍挂程序,出让金返还比例是多少? 谢谢给位律师~!
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国有划拨性质,不通过规划部门建房有什么风险?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家(湖南)是10年前左右通过当地农村供销社购买了他们一套在城效的房子,房子是瓦房土砖结构且有安全隐患,购买时供销社给我们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性质为划拨)、房产证都齐全。现在我们想在原来基础上改建一下房子。过程中我们也找了当地规划部门办理了《建设规划证》,且规划建设的面积比原来少
综合性土地改为绿化用地需要什么样的程序?规划局的一纸文件就可以定性了吗?
原购有一地是综合用地,手续齐全。后来规划局自行将地的性质改为绿化用地,事先也未征询土地所有者的意见,请问这样的程序是否合法?现在这块地也无法用,现在有没有什么办法可转换为原来的综合用地?
我公司向开发区管委会交纳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约申请保证金,承诺因我公司未参加竟买或未提交有效报价而导致该地块最终未成交的,将不再向贵管委会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预约申请保证金。结果该地块最终未成交流拍,我公司能否向管委会退还已缴纳的预约申请保证金。
我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买了二宗国有划拨安置建房用地、与对方签订了协议便一次付清购地款、二零一二年九月政府通知对方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对方又在我处拿了办证费用、后来卖地方把我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我该怎么办?谢谢请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