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今年年初办的离婚手续,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各自的财产,其中有一套住房是我母亲和她共同名下的,当时已经过户了一套住房给她,她同意离婚后,将另外一套和我母亲共同名下的那套从她的名字过户到我名下,但是她并没有履行这个协议,由此,我也没有按照协议中规定的付给孩子生活费,教学费等等。现在她已经以此为由起诉我了,我是否可以反诉她,没有履行房产过户协议在先,另外是否可以追加起诉房产所有权。那套房子实际上是我母亲一人购买所得,只是当初以她的名字贷款而已,贷款也都是我母亲一人偿还的。
协议离婚以后,原有的共同财产房子三间,男方答应年底给女方一半的钱,可现在男方却说什么时候卖了什么时候给钱,请问女方该怎么办
婚前老公以转账的方式为我购置了一套按揭商品房,房产证和银行贷款都是我的名字,现在老公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要求我归还他的首付款,我如何证明当初的首付款是他的赠与行为,法院会如何认定?
我和老公是协议离婚的,房子车子都归他,孩子也归他抚养,我每月给孩子生活费,协议写明我每个星期都可以接孩子跟我住两天,只要通知男方一声就可以了,现在我去接孩子,他们不让我接,我能以他违反协议为由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可以要求财产重新分割吗?
结婚时说有车有房,现在说都是贷款买的,婚后自己主张做过生意但当时没说赔多少,现在要离婚说欠了50多万,房子和车都是贷款买的,那这样财产如何分配?
您好!我由于感情不和和他协议离婚。离婚时他口头答应给我20万,房子归他。孩子由我扶养。可是离婚后他不承认口头协议!不付给我钱。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