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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我和前妻今年年初办的离婚手续,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各自的财产,其中有一套住房是我母亲和她共同名下的,当时已经过户了一套住房给她,她同意离婚后,将另外一套和我母亲共同名下的那套从她的名字过户到我名下,但是她并没有履行这个协议,由此,我也没有按照协议中规定的付给孩子生活费,教学费等等。现在她已经以此为由起诉我了,我是否可以反诉她,没有履行房产过户协议在先,另外是否可以追加起诉房产所有权。那套房子实际上是我母亲一人购买所得,只是当初以她的名字贷款而已,贷款也都是我母亲一人偿还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raumi……(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3-06-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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