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在去年8月借给朋友20万元,当时打了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为一年,而且她签字按过手印,现在已经到期,她说还不出钱,当时也没有做任何的抵押担保给我,现在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押给我,请问我走法律途径维权,她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关键是就算是法院强制执行,她也没有任何东西偿还给我,这种情况我只想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请问这种情况下,她会得到什么样的后果?谢谢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有个问题是这样的 我有个朋友因为资金周转原因向我借了2万元,为了资金安全,我和她签了借款合同打了收据,同时还要求和她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她的房子是按揭的,还未收楼并未出房产证的,我和她签订的合同上面明确说明该房现在交付我使用,而且上面还有注明违约金额,而且使用权是长期的。现在问题是
借贷纠纷在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但是对方并未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所以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经过一年法院还是没有执行到款项,现我已向法院提供他有房屋拆迁款可以执行,我是否能追加这一年期间的利息吗?
我是一名普通的库房保管员。因为在7月17日应为工作中的疏忽发错了货物。在我知道发错以后我以经向客户证实。发错 到那里。客户也已经把多发给他的货物款项退回公司。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800元左右。可公司现在突然说我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对我罚款500。另外在21号已经
: 我是一名普通的库房保管员。因为在7月17日应为工作中的疏忽发错了货物。在我知道发错以后我以经向客户证实。发错 到那里。客户也已经把多发给他的货物款项退回公司。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800元左右。可公司现在突然说我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对我罚款500。另外在21号已
: 我是一名普通的库房保管员。因为在7月17日应为工作中的疏忽发错了货物。在我知道发错以后我以经向客户证实。发错 到那里。客户也已经把多发给他的货物款项退回公司。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800元左右。可公司现在突然说我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对我罚款500。另外在21号已
: 我是一名普通的库房保管员。因为在7月17日应为工作中的疏忽发错了货物。在我知道发错以后我以经向客户证实。发错 到那里。客户也已经把多发给他的货物款项退回公司。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我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800元左右。可公司现在突然说我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对我罚款500。另外在21号已
民间借贷纠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的户籍证明显示被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婚姻登记处都查询不到被告的夫妻关系证明,请问能否判被告“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号家庭从1号家庭借5万人民币用于买车,不料2号家庭的借款人出车祸死亡,当时借款人留下欠条上显示不能还款,就将2号家庭的房屋抵押给1号家庭; 1号家庭上诉,法院判决,2号家庭遗留成员,放弃对死者的继承权,不继承死者财务与债务; 判决后,1号家庭发现抵押房屋为死者财产,房产证上为死者姓名,并且房屋被死者家属租
我(称甲方)有连在一起的四间店面房出租给对方(称乙方)。原合同是订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快到期时甲方提出订明年(也就是今年)的合同,乙方不愿意订。后经口头协议订立甲方店面仍出租给乙方,租金改为一季度收一次,全年分四次收(无证人无收款凭证)。到了今年6月底到7月底整整一个月甲方向乙方前后五次拿三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