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场地关系,对方一拳头把我方鼻子骨头打骨折了,鼻子还缝了四针,这个算重伤还是轻伤。对方应该受到怎样的刑事责任,有权拘留他吗?
2010年6月25日晚上20:00左右,我和几个邻居在家门口的茶铺喝茶时,同村的刁姓男子骑着摩托车满身酒气来到茶铺,刚把车停好就下车朝着我走来,拍到我的肩膀说:“到边上去我找你有点事。”走到离茶铺十多米远的公路边时,二话没说,接连几拳就朝我的头上及面部狠狠地打去,时间持续近30分钟(同时我也在断断续续的还击),当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两个人运玻璃,推车过程中因压到小玻璃碎片而造成的玻璃损毁责任该有谁承担,承担百分之多少?
我与一人同在一工厂拉货,因为排队的事情,对方叫人打我,造成鼻子骨折,法医鉴定已经出来,判定是骨折,我想知道对方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妹妹的男朋友 因为我妹和另外一个男的经常有联系,于是我妹的男朋友便约那个男的出来见面, 然后见面的时候我妹妹的男朋友是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的, 不知道怎么的,我妹妹男朋友约出来的那个男的 就叫了他弟弟来, 他弟弟来了,没有说什么 便打了我妹妹的男朋友, 然后我妹妹的男朋友 给他弟弟道歉了也没用。 于是我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