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公司的部门经理,2007年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翌年5月应公司要求重签了一份5年合同,合同约定了年薪6万、工作岗位、地点,以及约定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听人力资源经理讲我每年的工资不加,放在合同期满后给我也就是合同约定的5万元);公司每周正常上班时间为48个小时,之外的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我于2010年5月份请了产假,现已上班,产后上班期间公司向我提出了口头的辞退通知,并表示只愿意给予1万元的补偿金。(注:我产假期间公司进行了组织结构和部门的调整,把我的岗位和职位给了他人,调整期间公司未与我进行过沟通,故此我上班后无岗位;另外,公司对要解聘人员的一贯做法就是将他的岗位架空,让其闲着,自觉无趣提出辞职,这样公司就不用支付补偿金了。) 请问:1、公司解聘我应支付我多少补偿金? 2、对于目前我这种情况不愿走,又该如何应对?
律师你们好,公司提前30天通知辞退,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金?
我于2008年3月17日来此公司上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签到2010年,公司决定2009年4月或5月辞退本人,公司提前30天通知本人,请问公司应该赔偿本人多少违约金?本人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哪位律师能帮我回答一下,谢谢。急盼复。 另外我还想知道,给我的补偿金里面需要扣除保险金吗?谢谢。
我是1999年11月24日进公司工作,期间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是2009年9月30日到期,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8年8月4号,我和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正式合同(无实习期),2009年3月3日,公司裁员,经协商和公司终止合同,并于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门卡,文具等)。因没有上海居住证,公司拒绝开具任何书面的离职文书。 离职时,公司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到3月31日,公司一直推脱支付,我便提出劳动仲裁,开庭时间为6月。
我工作的公司2月底整体搬迁到上海,通知只给一个月经济补偿金,那时我们不服,就找了劳动监察,他们关起门来两小时,商讨后说在杭州开一个上海公司的分公司,继承杭州原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监察部门还说同一个投资主体这样的操作没问题。 之后在3月份给我们放了三个月的长假,6月1日上班,第一天就出了个公告,杭州人员停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代为施行的是项目提成制度, 劳动者未能及时追回项目款,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如果要支付, 应该如何支付? 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实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进行赔偿?
单位没按和我签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单位是2009年3月25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10年3月25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2010年3月4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律师:您好! 公司与我签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持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
公司与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付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现在我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没问题了吧?我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解除这个协议?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本人在广州萝岗区一工厂工作6年并一直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月刚签2年期合同。 工厂因政府征地需搬迁。请问要是本人不愿随厂搬迁工作是否能向公司按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有无是否跟搬迁地区有关系。比如区于区之间,市与市之间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