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份我在邮政银行存了一笔三万元的定期,到期用钱取钱的时候她们却说我存的是一笔活期存款。当时这个业务是她们大厅的工作人员带着我办理的,她先是在ATM上把卡上原有的1.5万给我转了一下,又带着我在柜台存入了1.5万元合计整3万元,之后还送了礼品给我(活期存款时没有礼品送的),可是现在却告诉我这是一笔活期存款
你好 我在朋友那贷款4万元 要我利息6000 说是一个月还 但是我无力偿还 他又说一个月利息一万六收 欠条上写着不还每天按借款百分之十收费 请问是合法的吗 我应该还给他多少
2010年底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房贷,当时银行承诺的是85折,但是交通银行说贷款紧张一直拖到2011年4月份,并且利率1.2倍。当时已经给房产公司交了定金,必须贷款,只好按1.1倍贷款了。现在国家政策是保障首套房,下调到了85折。我的1.1倍房贷利率是否可以调整为85折或者基准利率
我们同供应商签订的条款中,有涉及到延迟付款利息问题。其中,有涉及到如果延迟付款,每天按照千分之五计算利息。请问,这个合法吗。法律不是规定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吗
98年欠款信用社几百块钱,十多年了,现利息累计到了2万左右,请问目前还款该利息最长支付时限终止时间为多久? 银行这么多年都未能催收,任由利息蔓延计收,利息不能由当事人全权承担
因2005年建厂时资金不足,后要请原告合伙,并在2005年收取了原告股金*万元,并在建成营业时即2008年11月份颁发了股权证,自2008年起多次请原告到厂领取每年的的股份分红,原告至今为到被告处认领,随即在2013年突然向法院提出要被告返还建厂的投资款**万整,并要求按银行同期存贷利率支付原告利息**万元。不知这样的民事起
律师你好!我与个人签订的2个期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0%,同时约定每月付息,到期还本,逾期未归还本息的按日利率0.2%支付罚息。现合同已到期,但借款人未归还本金及每月利息和罚息,并认为全部利息及罚息不能超银行利率的4倍,所以只承认本金和利息,不承认罚息。我想请教下,不超银行利率4倍的规定包含了罚息
起诉书上欠款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月息1.5%,合法吗? 证据有二份 借据内容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借款期限定为1个月,即自2011年10月28日起至2011年11月27日止。乙方保证所借款项用于合法项目,并及时归还本金利息,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本金,利随本清,乙方逾期还款的,将从借款之日起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