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违章操作叉车,挑起的物品意外掉落将受害人腿砸断。用工单位按程序申报工伤并做了工伤认定。同时垫付了受害者住院期间所有费用。 现在受害人和用工单位就赔偿问题达不到一致。欲将本人列为第三人进行民事诉讼,追加赔偿。 请问律师: 1.满足什么条件受害人才可以对本人提出民事诉讼? 2.受害人不满赔偿对用过单位和本人提出了民事诉讼,还能享受工伤赔偿么?
2009年,被告房东将自建楼房发包给被告工头承建,之后被告工头雇佣原告砌砖头和粉刷,约定日薪100.2009年12月31日中午,原告在新房粉刷时三楼楼梯斜面时,从工作板上跌落后顺着三楼楼梯滚下,摔到二楼楼面,送至医院诊治,经CT检查发现原告脾破裂,后无法修补,遂切除,司法鉴定原告构成八级伤残,请问房东与工头各承担什么
某人有一所合法幼儿园{个体}---A园,同时也有一所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幼儿园---B园,本人被招聘后与B园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工作6个月后被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除劳动关系时欠发2个月的工资及加班工资,也没有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本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供了B园经营期间由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业内人士。是这样子的,我老爸是当地的帮别人倒泥浆建屋顶的。有屋主请我老爸,他就会叫上他那帮工人和带上机器去帮别人弄。然后屋主也会雇上几个人一起捣屋顶。(即我爸一批人,屋主雇一批人)有一次在机器开动的时候架在屋顶的铁架要掉下来了,然后屋主那边雇的一个工人在几米左右看到快要掉下来的铁架,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 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院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
交通事故责任为各占50% 责任人被认定为工伤 责任人是否有权利拒绝赔偿单位的车损
2010年9月5日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被认定为各占50%,我方为单位用车,而且是属于加班时间,此次事故中我方当事人已被认定为是工伤。一审判决我方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赔偿。之后 单位二次上诉要求我方当事人赔偿车损费用,我方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拒绝赔付车损费用?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