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征地的补偿款快下来了,但干部说,要按持有土地的多少来分配,没有土地的就不分钱,请问,该怎么看待?难道过世十多年的老人还要分配钱吗?出生15岁以下的孩子就不划分?作为队里的一员,难道就不吃饭吗?过世已久的人还要花钱?这太不公平了吧?请问这样的分配该如何是好?
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 你好: 我是辽宁丹东人,我想咨询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30年不变,还有18年到期): 1、 征地前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和户口迁出的农户,有权得到100%的征地补偿款吗? 据我所知: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只能得到土地补偿费,因为承包人已死亡,不属于需要安置的对象,所以不能得到安置补助费,是这样吗? 2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款由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构成,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同一个组)土地没有征用的农民是否参与分配补偿款
我们这里是2007年底征的地,我在2008年10月份结的婚,结婚之前,征地补偿款只分了一半。到现在,我媳妇孩子都有了,马上要第二次分钱了,却说没有我老婆和孩子的!!请问这份补偿款,我能不能争取!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我是灵山县沙坪镇那琅村村民,“六钦”高速公路经过我们村六个生产队的耕作区(注;耕作区是土改、“四固定”时期划分而定,但不知是何原因,各生产队没有山林权证,多年来生产队与村委会为了权属问题争论不休,尤其这次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的争议更为明显。这里作点说明;我们村共十五个生产队。自2009年7月份以来,我们六
我们生产队的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应该按合法人口分配还是按土地承包多少来分配。他们以前是按承包多少分配的,我认为不公平,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人人平等的,应该按现有的合法人口来分配,承包人只有种植权,没有多承包多分钱,不承包不得钱的道理。
我在江西抚州市某县竹木精品有限公司工作五年,从2009年四月至2013年五月底,现在被老板无故辞退,应该有什么补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我想咨询一下,父母已离异,父亲已经再婚多年,父亲突然病发生亡,再婚以后没有小孩,那原有的小孩有没有继承权,对于继承的份额又该怎样分配呢?然后再婚的妻子也没有小孩,她又该怎样分配呢?希望能够尽快解答,谢谢。
我是2011年11月经过熟人介绍到一个建筑工地工作的,前三个月没有工资,还让我缴伙食费,最后我缴了。直到今天,工地项目经理把我叫过去说让我收拾东西走人。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我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连个协议都没有。而且也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