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至2009年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此房产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在2007年又成立一个建筑公司,在动员会上号召员工参与建筑公司入股,并承诺每年有分红,事后本人在财务科交了3万元现金。财务上只给一张收据,此收据只有建筑公司入股几字,而没有入股的其它手续。2008年5月中旬将2007年红利分了一部分;2009年5月说建筑公司亏损不能分红;2010年5月又未分红,其理由是盈利部分弥补2009年的亏损不于分红。从2007年初到现在这个房地产公司没有召开过一次关于建筑公司入股成员的股东大会,也没有向入股成员公布帐务。这期间房地产公司在两个项目上盈利了一亿多资金,此公司董事长等人在房地产公司的股份每年按房地产盈利部分的30%~40%分红。当有人对这种分红提出疑义时,他们说这是不同的股份。请问张律师:
1.此董事长给建筑公司筹集资金的做法是入股吗?
2.我应该怎样做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关于我的“入股”,今年5月我到工商部门查了,没有我的名子。如果现在起诉,我还有以下不清之处:
1、要是起诉,是起诉这位董事长?还是这个房地产公司?还是这个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公司?
2、起诉的内容除了要本金外,我还能要那些费用?
3、到今年12月31日,这个“入股”已整4年了。按这个房地产公司的贯例,他们还要拖上近 半年,即明年的5月中下旬才可能提分红的事。所以起诉的时间应选在何时?
4、如果现在起诉,他们说分红的时间还不到,我该如何应对?
我们这有家公司,以开发亚麻籽胶的项目为由,让业务员在社会上拉一些老年人投资,投1万1年利息8%,5年利息65%,有数百名投资者交了钱,从1万到40万不等,但据了解,他们的项目根本就没启动,资金除给业务人员高额提成外,大部分都挪作他用,有的业务员一年光提成就拿了97万。光拿了一个什么产品的专利证书,请问这种情况是
请问:1、在民间以一定利息(该利息并不在借条上注明,而只是口头约定)筹集起来的资金,再以更高一点的利息放出去,这样的行为属民间借贷还是民间非法集资?2、当事人集了7百多万放在了一个投资公司,最后被倒债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按法律条文当事人在量刑年数,还款或罚金方面及其他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是工伤赔偿还是非法用工赔偿 情况介绍:死者杨候荣在上班是摔倒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昏迷5天后,出院后死亡。 死者从2010年5月6日开始在再农村两个合伙人开办的石厂上班(自已家的承包地上开采石头出售,经营已有一年多时间了,未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死者在2010年6月21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上班是在工作场地上,头部摔倒在
是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还是非法用工赔偿。 情况介绍:死者杨候荣在上班时摔倒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昏迷5天后,出院后死亡。 死者从2010年5月6日开始在再农村两个合伙人开办的石厂上班(用工方自已家的承包地上开采石头出售,经营已有一年多时间了,工人多的时候有10多个人。可能未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死者和用工方未签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我在投资担保公司放款过程中,公司法人给我出据了一张他人的借据,同时进行了担保,后来发现借款人根本不存在,是公司法人自己出据的一张假借据,请问是否构成诈骗?同时开具的担保书有失效期限吗?还有现在放款的期限早到期了,她现在一直赖着不还款,我该如何处理?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