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10年4月,将有“红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和“红本”房产证的房屋卖给了本村的村民万某。但持有产权的人没有在买卖协议书上签字,是其儿子签的字,(没有委托),但两证和钱之间的交易是产权人本人与买方万某在没有通过任何有关部门进行交易的,现在产权人反悔不想卖,想收回。目前,我家该怎么办?当时签的协议有效吗?
我于2010年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在山西吕梁柳林县广场附近等班车,于是无聊就玩手机,拍视频玩,然而看见交警执法,就拍着玩了,没有想到让柳林的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了,把我拉到警车里,拉到他们的警务室破口大骂,说我犯法,而且同事把我拍的视频删了,用我的手机大电话,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扣了我有半个小时,交警
我于2010年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在山西吕梁柳林县广场附近等班车,于是无聊就玩手机,拍视频玩,然而看见交警执法,就拍着玩了,没有想到让柳林的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了,把我拉到警车里,拉到他们的警务室破口大骂,说我犯法,而且同事把我拍的视频删了,用我的手机大电话,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扣了我有半个小时,交警
我于2010年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在山西吕梁柳林县广场附近等班车,于是无聊就玩手机,拍视频玩,然而看见交警执法,就拍着玩了,没有想到让柳林的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了,把我拉到警车里,拉到他们的警务室破口大骂,说我犯法,而且同事把我拍的视频删了,用我的手机大电话,完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扣了我有半个小时,交警
本人今年29岁,在去年跟16岁女孩确定恋爱关系,后女方家庭父亲不同意又管不了女孩,就把女孩交付给男方,并要男方签署一份书面保证书,大意是要男方把女孩接回家生活,并保证承担将来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现女方父亲反悔不同意这段关系并要求男女双方放弃这段关系,后果不知道严重不严重,现在双方已经生活半年多,有
前女友,在别人面前装得特好,其实总是骗人,骗好多男生感情,骗人感情太可恶。再把她的所做所为统统写出来,制造舆论效应。请问这种行为算是恶意诽谤,侵犯人身权利吗? 假如侵权了,会得到怎样的处理? 邮件内容全部为真实。
我签合买了套58.5万的房子,首付11.6万,48平米房子,并且除了赎楼费其他费用都我出,下周开始赎楼,但是9月1号会有新政出来,我想知道会多出哪些费用或哪些费用会增加??大概多少钱??目前我的费用是登记税50,契税3729,交易费288,查档费50,公证费400,物业评估300,抵押登记50,按揭服务1000,佣金1.4万,首付58.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