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表弟今年19岁,与女网友见面后双方发生性关系,后经女孩父母发现,告上法院,才知道女孩今年才13周岁。后经警察取证,女孩也承认是自愿发上关系。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进行辩护?能否做无罪辩护?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 如果某人在一年内先贪污2000元,后贪污3000元(前后两次贪污并非同一个犯罪故意),那此人是否构成犯罪?
昨天,我父亲在家里在挖化粪池时,邻居有一位老人反对,就往池里掉下了很多石头,然后坐在上面,我父亲将他抱了起来,接着他就趴到地面,不一会我父亲发现有老人有异常,立即打了120叫救护车,最后老人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验尸确认无外伤。 特咨询 此属于过失犯罪还是意外事故。 如是过失犯罪,我国法律如何量刑? 如果是
男孩20岁,女孩21岁,在校学生,谈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自愿),后来女孩怀孕了,男孩家庭方面很负责任,主动对其进行治疗,但是女孩得了很多的妇科病,这些病是很难一次性治好的,因女方不明事理,且想就这件事情讹诈男方,所以男方并不想将其迎娶进门,男方是否有责任对其负责终身,这件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今年四月我村张某在我家介绍下使用了我们乡镇出产的水泥用于建渠道,后因施工和水泥质量问题引起渠道倒塌,然张某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问我家讨要5000元损失费,但我方不认为责任在我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带人把我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强行开走,在此我想请问下,张某是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次事故我方是否有责任?
我昨晚(2010/06/02 8:30)与同事从公司下班回宿舍,途经社区警务室时被一警务人员叫进警务室,当时说要查身份证,我们出事身份证后,由于同事系本地人所以没有要求照相,而我是外地人,当时说要进行指纹采集,然后就一块牌子上写上我的名字,让我举在胸前照相,一共照了三张(前面,左侧,右侧),照完之后又在公安网上将我增加为嫌疑人员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 我妹妹获奖了,青少年作家杯银奖,但她没参加这次大赛,而且在信中告诉,需要付288元买优秀作品选,请问下这是真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