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因病内退,按制度规定,内退工资应为退前在岗时的80%,实际却给付30%。单位理由是:本人退前高层开了个会,确定内退工资为30%。但此会议属秘密级,只有极少高层知道,没有向员工公布,也没有告知本人。本人内退三个月后新制度出台,才明白自己的工资提前“被制度”了。按律师建议,申请仲裁按制度核算工资。结果被驳回,理由一是按国务院111号令判;二是企业有自主权。请问:只要是内退,一律按令而不按劳动法判案么?只要内退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劳动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都不适用么?这个单位不足200人,年收入成倍增长,没有任何经营问题,没有下岗待岗的,年年招工。
本人于5月7号在入职一家KTV做服务员 当时交了200圆押金 没给我押金条 说是由他们保管 但我又录音证据证明有押金条的存在 以后每月再扣100工资做押金 一共压满600圆为止 一直工作到7月15日 之前递过辞职信 但是公司不批 公司说公司规章制度必须满半年才可以辞职 否者不退押金 不结工资 但公司没有与我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
各位大大你们好:我想替我爷爷询问下,我爷爷从8几年开始在电影院先是看自行车后来又转为打扫卫生,看门,现在已经从事了20多年了,已经70多岁了,可是他们没有给他买养老保险,2010年底他们要他回家了,可是没有养老保险没有退休金,他以后的生活没有了保障,劳动局说他过了退休年龄,超过2年就过了追诉的效率没办法了,可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同事劳动合同有关工资的条款是这样的:试用期工资1700元,正式工资1700元《此工资为税前工资,并已包含相关社会保险》。问题一,这条款有效吗?全部有效还是部分有效?用人单位至今未为大家买任何保险。问题二,根据本条,大家月工资总额是不是1700+加班工资+其他津贴?问题三,我来公司5个月,
1、劳动争议仲裁书必须要写人证和物证吗? 2、工作一年都没有交三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怎么赔偿? 与单位签订了合同,但没交三金
徐律师你好:我想就我爷爷的问题咨询下,我爷爷他从8几年开始在电影院从看自行车开始做起后来到打扫卫生看门,现在负责看桌球,已经20多年了,可是他们都没有给他买过养老保险,现在我爷爷已经70多岁了,年底他们要求他回家了,可是退休金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他以后的生活成了问题,劳动局说60岁是法定退休年龄,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