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时,女方要求分手费,并威胁男方如不给钱要到男方家里去找父母闹,不得安宁。男方在女方的压力胁迫下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被逼写下的借条 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闹到法院 是否会受理,男方应该如何进行应对 举证?
律师您好!下面我简单陈述一下。 事件前提: 1。 2005年8月,甲方买房,当时女友(以下简称乙方)家出了14万元支援房子首付。 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汇款到帐的帐户为乙方的名字。 打款时是乙方跟她家人沟通,口头上没说清是借钱还是给钱,也没有字据。 但甲方跟乙方口头说过,14万算借的,一定要还给乙方家的。
我的一个朋友一年前声称急需现金周转一下 要我把信用卡里的钱借给他周转 空信用卡由他交给“信用卡服务公司”养卡(就是代还款)养卡费由他出(只养卡一个月 后他已卡掉为由不管了)由于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就没有要他打借条 到了现在一直不还钱 就是逃避 也不约定归还时间 打电话不接要么不小心接了马上找借口挂断 我现在想
前男友为了买私家车,向我借了几万元钱。但因当时在恋爱期间,故并没有写借款凭条。(当时我是提取了自己的信用卡里的钱,全额提款的) 之后几个月内,我曾有多次向其催款,希望其可以逐步还款,但其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托拉还款甚至连续几个月不还。 (目前我自己拿钱还给了银行) 私底下曾个人调解很多次,但都不见效果
那人在看守所门口自称能把人办缓刑 收了我家5万元 并签协议如果办不成就退回5万 结果没办成 人都进去四年了 他现在还欠我家1万 这种属于诈骗吗
你好!我和我的堂哥两人合伙开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是我。我当时投资了20万元(房屋贷款),约定房贷由他还,但没有书面说明。直到今年年初,公司运营面临倒闭,欠了别人八九万,都是他打的借条,以他的个人名义借的。后来他跟我提出拿些钱,我就把房子假卖给了别人,用二手房贷款又套了10万元左右出来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的生意没有工商注册,业务往来的客户也没有,从2010年2月份开始,客户就从我爸爸那赊货,下一次进货时付上一次的款,但欠的货款越累积越多,现在有47000元,而债务人在5天前停机消失了,目前我爸爸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简单写了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当时货物过磅时的郭榜单。请问我们下一步将如何维
一朋友跟同事借了6万元钱,他每个月都还钱给他的那个同事,可是没有打收条,可有一次那个同事说让他帮钱汇到一个银行账户上,可账户名字不是那个同事的,现在那个同事起诉他说他没有还钱,那么现在那张银行汇款可以作为证据吗?
今日打官司的时候,法院裁定我们败诉,采用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可是我怎么都没查到这项法律条款,请问第一百八十六条,有没有第一款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