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年轻时当兵,全家人也不在乡下生活,所以在1989年时,把乡下的农宅卖给了同村村民,在1991年发宅基证时候,我家和买家都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当时我家可能不知道要办宅基证。现在,原来的农宅地块动迁了,请问:我们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能否可以享受动迁利益。
我家买了一块宅基地 房屋五间 占地0.4亩 2006年买的 现在听说要开发 原房主要毁约 原房主弟弟是代办人 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被原房主从村委会领走
我家现在使用的宅基地使用证是92年颁发的,但是与实际尺寸不符,能否变更?
我家目前的宅基地使用证是92年的 ,这个证上我家东西方向是18米,邻居家是21.5米 实际上丈量的尺寸我家是18.5米 邻居家是21米 ;81年国家收回去的使用证上我家和实际尺寸一样 也是18.5米 请问现在能找土地部门变更吗 依据什么法律?
把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房,其妻子子女就失去了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丈夫死后使用了33年的宅基地拆了重新建房,其妻子与子女就失去了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继承权吗? 一共3处祖宅基地, 1980年口头分家哥哥他要2处祖宅基地,弟弟一处祖宅基地,天有不测风云,在97年弟弟病死后其妻子女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新家,而后9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
父母都是农村的,在农村有两块宅基地已建成房屋。但三个子女均为非农业户口,仍在所在城镇教学。居住在这两座房屋内。现在面临房屋平改楼房,父母年迈,请问子女是否在分楼房补偿款上与其他农业户口人一样具有同等的权力?如果不同差在哪里?谢谢!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家的土地在20年前给自己家的亲切耕种,因为他们家是后搬入我们村的。当时他们在我们村没有田。我父亲就将我们家的田给一半给他种。现在我的父亲已过世。我的亲切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给他种的田的使用权给改了。找村主任后,村主任说土地已两次变更了,已换了我家亲切的名字了。请问我们
我家有祖上留下的一亩三分宅基地,房屋两座,七六年经我手又盖了一座,大概八九年前后农村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我家一直按一亩三分宅基地交款使用,九七年父母去世,我和爱人及两个儿子都在县城工作,零八年农村规划,我的房屋碍事相继扒掉,现在我又盖了两座,占地不到七分,请问剩下的宅基地我是否还能拥有
我爷爷弟兄三人以前在农村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是我大爷爷的名字,50年前我的三个爷爷将自己及其家人的户口相继迁出农村,分别落户在三个不同的城市,现在我大爷爷的子女能根据继承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我爷爷奶奶从村里迁出户口转为非农户,农村是迁出户口宅基地会收回,爷爷想着宅基地收回还是让爷爷的弟弟住着,这样什么时候回去也有个地方住,后来爷爷去世了,奶奶回村看亲戚,才知道那房子已经让爷爷的侄子翻盖房子居住了,奶奶说回来还得住,爷爷侄子说什么时候回来都有您地方住,这事就搁置了,后来奶奶去世了,父亲爱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拆迁政策对的是实际使用人,请问使用权人有权利诉讼吗?
宅基地是以叔叔名义批下来的,后有我家建房并一直居住直至拆迁。被拆迁人是我父亲,现在叔叔以他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为由将我家诉至法院。索要全部拆迁款。请问他理由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