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79年被养父母收养,但由于当时没有民政局,也没有公证处,而且那个时候弃婴就只要写个证明就可以入户了,当时就已经办了入户的手续,但是母亲于04年到香港定居了,也于09年父亲也去香港定居了,我在05年在公证处办了收养公证,但是看到收养子女到港照顾父母的话要提供在收养的时候出具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但这一条我是没有达到呢,也问了民政局说可否补办,东莞民政局也说不能补办,母亲是伤残人士,父亲也于前几年中风行动不便,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可以给予指导和帮忙。衷心感谢!
父母亲都是香港永久居民,父亲去世,现有母亲,弟弟也是香港永久居民,我是超龄出嫁女还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吗
子女是香港居民并在香港读书是否可以申请香港定居?以便照顾子女?
我是广东英德人,二个子女在香港出生,(父母为内地居民)并在香港分别读小学一年级和幼儿园,现想赴港定居以便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以及接送小朋友上学,不知法律方面有何规定是否可以申请?
父母退休,父75,母73,身边无子女照顾,女儿有北京户口,如何将父母转入北京户口
父母年迈,切近一年内父一直病重,且身边子女均与父母不在同一城市,无法照顾,如何将父母户口转入北京,父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所在城市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