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国企单位外聘员工,单位指给我们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当询问住房公积金时,人事处相关人员解释说,三险是国家强制必须缴纳的,其他的在条款中写的是“应交纳”而非必须缴纳,所以一直未交,请问这样解释是否合法?另外,我们的年终奖金确拖欠严重,请问这是否构成拖欠工资?签署的合同公司全部收回,个人不得保管,且合同内只写明基本工资(是按国家规定的学历定的基本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个人情况说明: 2005年在北京读完****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并进入一家北京注册的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同一年户口也落在了北京。 但7月份进入公司上班即被分配到了上海分公司工作,之后社会保险上的是“上海市外来人员从业保险”,缴费从05年8月到09年4月,因5月份辞职回了北京,想换一家单位上班,但是被新单位
个人情况说明: 2005年在北京读完****大学(建筑工程专业)并进入一家北京注册的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同一年户口也落在了北京。 但7月份进入公司上班即被分配到了上海分公司工作,之后社会保险上的是“上海市外来人员从业保险”,缴费从05年8月到09年4月,因5月份辞职回了北京,想换一家单位上班,但是被新单位
我去年六月份到一家公司上班,直到今年1月份才给上社会保险,今年7月份因为与单位发生争执所以辞职了,我是农业户口的,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把以前的保险不上吗?如果不能不能不能要求他给我补偿?
我妻子在饶河县的一个乡镇医院工作8年了,单位一直没有为她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这是否合理?如果我妻子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单位在没有大过错的情况下能否辞退她?
我2007年7月开始在某一大型国企工作,目前因为考上研究生决定辞职,学校在外省市,我想问一下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我听说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呢?
我所在的公司总部是在上海,在北京刚成立的办事处,对于办事处新员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外籍非农户员工法律规定的必须上的社会保险有什么?还有是不是必须上住房公积金?请予解答,谢谢。
问题1:本人入职现在的公司已经3年半,公司每年都组织员工旅游一次并将它作为一种福利,公司在雇员手册上规定若职员在享受该福利一年内辞职的话要赔偿给公司80%的旅游费用。(注:雇员手册被附加为公司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拒付? 问题2:入职3年半以来,公司一直未替员工办理个
我是一个医药工作者,于09年3月份从一家公司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7月中旬接到该公司人员电话说:从09年3月份到2010年5月的住房公积金已购买,该公司原办理住房公积金人员承认是自己失误造成并要求我把该期间住房公积金费用交回。在接电话之前,关于此事我并不知情,且住房公积金不能取出,不受我所支配,所以我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