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大四的学生。在13年年初与公司签订学校的三方协议,协议上只要求我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协议终止,如果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要求我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但并未提及何时报道,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学校的报到证和档案是迁往那家公司的)。近期公司通知我7月1日去公司报道。对此我想咨询下: 1、因为不满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报道时间,出于个人原因想推迟报道时间,在与公司沟通未果后,我想直接不去,推迟到15号再去报道可以吗?会有什么样的问题,例如他们会不会算我违约? 2、如果公司虽然不算我违约但是因此故意为难我,迟迟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说我就一直无法跟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无法工作? 3、现在我已经对公司的做法很不满意,如果觉得不适合自己了,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通过何种途径我可以正当辞职并不造成违约呢?
我是年前签了一家单位,协议书的附加条件是单位单方面加上去的。年后我去单位实习,发现自己不适合公司,提出离职,单位让我缴纳违约金才能办理离职。我只都应该缴纳违约金?
关于应届生三方协议的问题。我之前已与工商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并有违约金1W的附加条款。但现已国家公务员录取,如果我要违约,是否可免除违约金的赔付? 另听说前面已去工行违约的学长说工行是不返还旧三方的,只给出解约证明,这样的话可以凭解约证明在学校领取新三方吗?
今年四月份我签了一个公立学校,在第五条(补充条款)上,也就是:甲乙双方由乙方由于参加国家就业项目、应征入伍、升学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形达成如下处理办法:单位要求写的是 其他约定见附件,附件是单位贴的一张纸,上面有一条是不能违约。请问我能违约么?如果我想违约单位不接受,不给我三方怎么办?
我是大四的应届毕业生,跟一个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并附带有一张小纸条(他们声称是补充协议:若学生需要解除协议均视为违约,需交纳4000元违约金)。现在我打算去准备考研,不工作。跟公司商量的时候他们说我已经算是违约,得交付事先商定数目的违约金。我的三方协议和补充协议均交给公司盖章,我也签过字,现在公司将三方协
之前和单位有签约(三方协议),现在想违约,和单位几经协商,人家不同意解除协议,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该怎么做,谢谢
三方协议上有公司的盖章和我的签字,但是还没有学校的盖章,协议书上也没有填写该公司的信息登记号,现在协议书全部在我手里,我现在不想去了,协议上写有1000元的违约金,请问:我这个算不算违约啊?因为实在不想去了,协议现在全部在我这里。我可以不给他们吗?会有什么违约后果?
都律师您好: 毕业前我和一国企签了三方,现在因转行不想去了,上面附违约须交违约金5000元,这个必须交吗?另外我将学校持有的另外两张三方要到手了,辅导员说这样就不会把我的档案打到用人单位了,并且我在高校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的档案发送地也是原籍,这样档案会不会被打到用人单位?
律师您好: 毕业前我和一国企签了三方,现在因转行不想去了,上面附违约须交违约金5000元,这个必须交吗?另外我将学校持有的另外两张三方要到手了,辅导员说这样就不会把我的档案打到用人单位了,并且我在高校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的档案发送地也是原籍,但是用人单位那边还持有一份协议,这样档案会不会被打到用人单
各位律师们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前几天跟一个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我昨天去他们公司之后,看到有些情况跟他们之前口头协议的不太符合,但这些协议都没有在三方协议中有体现,请问我这样可以拒交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