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6月12日,去黄果树游玩时,购买门票用信用卡刷卡输入密码后,营业员说不成功,但第二天查询又消费成功,该怎么处理?
我与男朋友在恋爱的时候一起生活也准备结婚了,在一起的期间他竟隐瞒婚姻事实说未婚,其实他是已婚的,而在我不知的情况下他已拿了我身份证办理了几张信用卡,卡就放在他身上用。卡里的钱多数都是他自己用于他自己消费,当后来我发现他已婚了,现在我和他分手快一年了,我让他尽还还钱,他竟然不想还,请问专家,像这种情况
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时,刷了有消费密码的中行信用卡,收银员刷完卡以后看了卡背面的签名,说签名不是卡正面印的拼音名字的汉字,(我签的是朝鲜语的名字,身份证上也有朝鲜语,)也没让我在购物消费单上签名,就说了不可以使用。 我觉得签名的用途不是让收银员看看持卡人叫什么名字,而应该是核对消费单上的签名和卡上的
信用卡不知什么时候被盗了,因为有张附属卡主卡掉了也没挂失,最近看账单才发现被别人冒用取现和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的商家有没有责任呢,消费时不是都要核对签名吗,商家没有发现签名异常让小偷消费了,商家是不是该负担责任呢?这种情况报案公安机关会不会受理呢?
本人于前几天接到银行的电话,告知在他行有一张信用卡,且已经形成不良记录.于是打电话到有过业务往来的银行查询名下有没信用卡,结果在工商银行查到了,当时第一反应是我没办过该行的信用卡,于是马上挂失.再打电话咨询时发现,卡是07年在广州办的,因为我当时没去过广州,后来咨询家里人,才想起,07年时因工行的一张卡忘了密码,让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关于信用卡争议消费如果不是我消费的,银行有权要我还款吗?
我是9月29日在交通银行用信用卡取款2000元,当时我有2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我只用了其中的一张),但金额是共享的,而且一天最高只能取款2000元,可是10月24日账单到我手上发现当天我有2次取款,都是2000,我就打交通银行的电话,他们当时已经帮我进行了一个冻结处理,说过段时间给我答复,现在都过了3个星期了,我时不时打
我昨天在天津市河北区东方之珠KTV用信用卡消费,刷第一次的时候他告我没刷上,又叫我刷第二次,完了我今天上网查询明细的时候显示我两次都消费成功了,我想知道我能获得赔偿吗?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大学时候学校给统一办的信用卡,大四的时候因为网购用信用卡消费过一次,当月就去另一个城市实习去了,就把这事忘记了,凑巧的是手机被偷了,后来办理了一个新号,所以银行发的提醒还款的短信我没有收到。直到毕业的时候,忽然家里打电话说银行有律师来说我有几百块钱欠账,我才记起我曾经消费过两百块钱,正好这个律师是我
银行在没调查申请人是否有经济还款能力,个人信用是否有问题的情况下,发了信用卡,导致现在持卡人没钱还款
当事人没钱还银行信用卡金额。而后在去年申请了另外一家银行信用卡,银行在没调查申请人是否有经济还款能力,个人信用是否有问题的情况下,发了信用卡,导致现在持卡人没钱还款,利息越滚越多,是否有责任!另外,持卡人在半年的情况下,每个月只还最低额度,还通过持卡人的临时额度申请,这样可以吗?请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