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就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什么都好,就是单位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现在的问题是,我想现在辞职不做了,理由就是单位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请问我能得几年的经济补偿?他们有人说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以前的法律中没有不缴保险可以走人的规定,请问是这样吗??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就是2009年1月以单位不缴纳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的能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种说法是这种理由辞职的经济补偿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算,另外一种说法是说从我开始工作时开始计算,哪种说法才是正确的呢??
您好! 我是90年参加农行工作,07年12月省分行《规范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没有向我下达过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农行让我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时间签止05年8月31日,因为05年9月1日农行与劳动部门(人力资源)协商,为我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金,当时我还很感激,以为自己以后的生活
我2004年3月22日与北京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已连续在此公司工作六年,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我可以申请相关的经济补偿吗?如果可以我该向什么地方提出申请?补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注:六年内我均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您能详细的为我解答这些
用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关经济补偿吗?
本人是2008年7月22日至今都在杭州的一家某物业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都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要是可以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 希望各位律师能详细的为我解答问题 事情紧急 非常感谢
我于1995年3月进入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刚进厂时没有合同,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我只记得我们员工对工资待遇和经常加班不满,向公司提意见,没有改善就罢工,于2004年前曾经罢工多次。公司于2004年7月没经过协商就把我们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因担心失业没工作,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劳务合同,派
我是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参加工作13年了,单位至今未缴纳养老保险,我现是单位的出纳,我想用公款缴纳养老保险是否违法?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我将万分感谢!!!
各位律师好:想请教各位一个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我是一名外省的厨师,在济南一家国企下属星级酒店工作快7年了(到今年年底整7年),我们一起从南方来的同事还有十几个,情况是这样的:单位一直没有帮我们缴纳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国家规定要求缴纳的一切保险,甚至单位一直没有和我们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到月发工资,我们
我于1984年11月复员,1985年5月被正式安排在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事编辑工作。1988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停薪留职的协议,到期后又想续签了三年。但单位只同意签一年, 期间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威逼本人回上班否则予以除名。然而本人已受聘于外资企业分身乏术,无奈之下口头同意辞职。1994年我所在的外资企业组织出国考察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