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市场找了份超市主管的工作,面试通过后就上班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用人单位没有说明要交押金,当发工资时从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去年8月去济南市银座应聘,交纳押金500元,当时说干几个月退几百押金,即干一个月只退一百。到12月底不干了,现在办理辞职,但银座说工装折旧160,培训费150,丢失了一本员工手册,扣50元,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专家
本人上个月去一家影视广告公司(就是为一些单位,企业做做宣传片啊,演出的小节目等等)因为比较急于找到一份工作,应聘摄像这个岗位(我本人不是这个专业,但是老板说可以免费培训),和老板签订了一个协议后开始上班。 协议大概内容是 1.三个月内为学习期,没有工资,三个月后至一年为实习期每个月500,一年之后的工资
我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工作再过3天就一个月了,今天老板本说要发这个月工资的(30号发工资),可是后来说要工作一个月,下一个月(也就是20号)才发工资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我有17天的时间工资被扣下,(他说化妆品公司都是这样的)这个算是押金吗?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劳动合同还没有签。 现在还是试用期
我们这边有个员工辞职的,工作交接跟我交接的,当时说一边招聘相关人员,让我先代几天,现在又说以后工作都是我的了, 首先我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我只是在他们公司工作,这样的话请帮忙说一下我能不能拒绝这样的工作。
我刚进一家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交押金2000元说是培训费用,培训期半年,培训完后要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否则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成为正式工一年以后会将押金返还,但现在过了四个月由于我个人原因离职,不知押金是否还能退回
我爸今年51周岁,去年十月突发脑血栓致偏瘫不能说话了,从此不能工作,我爸是某药业集团(公私合营)的正式员工,从去年病倒没去工作就一直没开工资,一分钱都没给开(在此期间,好像没有请病假,因为我们一直在为他申请病退,尚未果),我总觉得有点不对,我应该怎么办?真心请专业法律人士为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当教师,按照学校规定请了3个月的产假,我休产假的时间是2010年4月1日——7月1日,6月底我回学校报到,7月1日开始工作(学校期末工作,也就工作了几天开始放暑假),但被告知下学期如果没有岗位,就要继续请事假,也就意味着我没有工作,也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的合同是2009年7月1日——2012年6月3
我在一家美发连锁店做理发师8个多月,每个月15号发工资,工作时交了押金,老板开 给了我收据发票,收据单上注明了(工作满1年后方可退押金和发放15天的工资),但是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前几天我发现现在的这家店要改变经营另一行业了,老板说叫我去他的其他美发分店接着上班,由于我先前在这家店应聘的是美发行业,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