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农村,老人有兄弟姊妹三人,兄弟和妹妹在二十年前结婚的时候就把户口迁出,迁户口的时候把在农村的土地也退出给了其他的需要进土地的村民,在近年,由于老人所在的农村进行开发,开发企业对占用的土地进行了赔偿,老人的兄弟和妹妹得知有赔偿款,就以以前在老家有土地为由,要老人把赔偿的钱拿出来分配,老人看在亲兄弟姊妹的份上,把赔偿款付给了弟弟妹妹,弟弟妹妹在拿了钱后还要求老人写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现在老人家的土地有一块是其弟弟妹妹的(这块地的土地承包证上只有老人的名字),说这块地是他们的原有包产地,之前是交给老人管理的,现在同意归还给他们,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要求归还的这块土地,开发企业在架设电缆时经过该土地,老人的弟弟妹妹要求对架设电缆土地的赔偿款给他们,说协议是老人签的,应该把钱给他们,老人的兄弟姊妹找镇政府,把协议给他们看了,政府的人员到老人家里,说有协议说土地归还,就要把钱给其弟弟妹妹,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老人该怎么做?
你好 我是绵阳三台人,以前因为土地离家太远就和当地村干部换着地做,但是并没有说就是永远换了,但是后来更换土地证的时候,他擅自做主吧两家的土地给更换了,我们现在想拿回来,通过诉讼能拿回来吗?胜算大概有好多呢??谢谢
你好 土地本来属于我母亲的 后来送给了我姐姐 后来不知怎么土地被转让出去了 但我姐姐把它赎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我小不需要修房子 后来兄弟之间有点小纠纷 他们吧手续办了 请问土地有没有我的那一份?
你好,我想咨询个案列,我外公家有几亩口粮土地,2010年我们县政府说要修路征用该地,最后签订合同以4500元每亩的价钱征用,但路全部修完及绿化后外公的土地没有被完全征用,留有一大部分。但在前几天房地产开发商去那块土地上开发,他们的理由是政府免费补偿给他们的。当初和政府以那么低的价钱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而
近些日,由于他人(甲乙双方)的私人纠纷,甲方在法庭上胜诉,乙方不满为,达到甲方认错的目的,乙方向丙方(土地承包商)施压,将数量货车停放在丙方场地门口,阻碍丙方正常营业,以及影响丙方正常生活,已近一个礼拜的时间,现如今,又将铲车开至丙方门口,欲挖掘土地,驱赶丙方,丙方多次进行涉及,未果。 在此前,丙方
十八年前邻村某人为了挖井取水,特向我们家提出互换 离他们家比较近的良好水田,之前我们不同意,后来他 们挖了我们家就有种被迫同意了(他是村长),前两年 他们村有了自来水了加之有人想出价收买我们跟他们换 那块地,他们又反悔了,把井填了,叫人家生硬又耕我 们的田,说不换了,真的很气人,该如何是好呢??? 问题补
82年,政府在无赔偿的情况下征用农民土地。时至今日,农民多次向政府索要土地,但政府以上级政府确权为由迟迟不予归还。请问,农民该怎么要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