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张请我和另两位同事为其提供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理由是购房,张拿到贷款后并未购房、即刻借给了别人(后来才知道的)、至我们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该笔贷款一直未还、法院判我们三担保人服连带责任、我们三人感到冤枉、我们觉得张是购房才答应给他担保、早知道他是放高利贷我们死也不会给他担保。请问律师我们该不该
别人借我4万元钱,已经到期快一年了也没还我,有借条,内容是借条,现由***向***借款40000元整,借期一年,担保人***,借款人***,借款日2011年8月31日。现在借款人没钱还,但是担保人有钱,我想问一下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我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别人借我4万元钱,已经到期快一年了也没还我,有借条,内容是借条,现由***向***借款40000元整,借期一年,担保人***,借款人***,借款日2011年8月31日。现在借款人没钱还,但是担保人有钱,我想问一下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我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2011年9月在责权人的邀请下,照了一张相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责权人在农村信用社贷了一笔30万的贷款,责权人在没有到期前意外死亡,现在我们有没有偿还责任?谢谢!!
我用我的商铺用它证形式为当事人向债权人担保借款,现已还请债权人全部本金利息,之后当事人向第三方借款,由于它证未撤,债权人为当事人担保。现没能如期归还引起纠纷,请问我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和同事两人2009年11月17日给朋友在农村信用社担保的贷款,5万元。2010年11月17日到期还上了,结果不知道什么原因又贷了出来,到现在没还,我现在买房子就因为这个贷不出来,到银行咨询说是一贷是两年的,也不给我看当时贷款的合同。不是说诉讼期是两年吗,现在还没过诉讼期,银行也不起诉我和令一担保人,而且现在银行的
我给别人抵押担保贷款,期限为两个月,债权人收了两个月利息后,未及时追款继续放贷,后贷款人不知去向,现债权人向我追讨,请问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有个朋友介绍给我借款我借给她朋友做为担保人写了字据,后来那个借款人诈骗被公安机关处理,我的那个朋友在这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借款人私下定的协议担保人不负责任,我要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在这2010年初,同村人在县城做家私生意,我自已也准备做些生意,在银行贷款了35万。当时是口头谈好,用我的房产做抵押担保,用他的名字贷。贷出来之后,各人用一半,利息各自负担一半。结果贷出来后,先给他用个十来天,再给我钱。等他三年半了,每次都说过几天一定有钱还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一分钱没拿到,银行利息欠3万
请问:我是一个公司法人代表,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贷款,并且有其它公司和我本人担保。如果贷款还不上,我个人需要以在我名下的财产承担责任吗?如果我名下的唯一资产(房产)已经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房贷款),法院能否执行我这套房产?法院能否执行我老公名下房产?(备注:此套房产为我家的唯一房产,面积8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