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女儿女婿看中一处房产,资金不足,女婿动员女儿说服我们卖掉自有房产共同投资,我们因为女儿这么做了。房产证上只女婿一人名字(因以认购时为准)。事后我女让他写字据给我们,他逼女儿写一张另外一半投资全为他个人婚前财产的字条为交换条件。女儿为了我们,想想不至于离婚,瞒着我们写了。现在我们知道了,质问他
母亲在世时曾在我结婚时一次性给了我十万元钱,因母亲不识字,未曾留下遗嘱。现母亲已去世,我与丈夫准备离婚,请问这十万元钱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丈夫的父母赠与丈夫一套房子,这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妻子有权利分这房子吗? 现在丈夫写下了书面约定,当着女儿(15岁)的面,女儿也在约定上签字,约定如果离婚就把这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这约定有效吗?
我婚后,父母赠与我20万元购车,但未购,现在离婚,这20万是否共同财产?
我20007年9月取得结婚证,2008年2月我父母赠与我5万元,2009年2月赠与我10万元,让我们用于购买汽车。但是一直没有购买,这15万一直用我的姓名存在银行里。现在我们要离婚,我丈夫认为这15万是婚内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他可以分割吗?我现在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证明这些钱是我父母赠与我们的。怎么样才能保住我父母这些
夫妻结婚后 买了套期房 付了首付 现在每个月在按揭还贷 当时购房合同上只写了老婆一个人的名字 没有写上老公名 我知道大家说结婚以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房是老婆父母出资 如果老婆的父母和老婆背着我写了一个赠与协议 表示这房子只赠与老婆一人所有呢,那我不就没有份了吗,所以产证上就写老婆一人的名字,没有我
有套房子是男友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没写男友父亲的名字,男友父母现属于合法原配夫妻),现在准备结婚,为了想省过户费,想在婚前只做公证不过户。公证书上写明:结婚前的首付和月供均为男方婚前所有,结婚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书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且让男方母亲在公证书上注明:婚后愿意放弃对此房产的支配权。此房
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结婚后丈夫的父母答应用父母的旧房子的拆迁款买套新房子给儿子和媳妇结婚用,但是得和老两口一起住,拆迁款不够的话就先付首付,但是到婚姻关系结束都没见到拆迁款,房子两年或三年后才会拆,那么拆